一女子半年狂吃7次“霸王餐”

南海网26日晚8时许,一名自称来自琼中的女子在海口市金贸中路某火锅店胡吃海喝一顿后,拒绝买单。据该火锅店老板娘段女士介绍,近2天该女子就“吃”了她的两家分店。记者了解到,从今年2月份至今,该女子在海口大小餐馆吃“霸王餐”已不下7次。

  “女霸王”频光顾

  火锅店“很受伤”

  “就是她,吃了100多元就坐在那里一句话不说,真是太气人了!”26日晚8时许,位于金贸中路的某火锅店领班汪女士对记者说,下午6时许,该女子就来到店里点了一堆吃的,还点了一瓶啤酒自斟自饮。期间有客人告诉她,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这名女子在别的饭店吃饭不给钱。

  据该火锅店海甸岛分店负责人段女士介绍,就在昨天中午,该女子在海甸岛分店刚刚大吃一顿,点了鳝鱼和泥鳅等,都是饭店比较贵的菜,一个人就消费了100多元。服务员让她买单时,她扔下一句“我没钱”,就不再说话。好心的段女士劝她说,如果没有工作,可以收留她在饭店打工,做些洗碗的工作,但她根本就不予理会。段女士无奈之下,拨打110报警,然而民警来了只是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就放行了。

  “女霸王”出狂言

  “吃一百两百不算多”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名吃“霸王餐”的女子看上去20多岁,身穿紫色休闲装,黄色高跟鞋,手里紧紧握着一个黄色小包。

  该女子告诉记者,她姓李,琼中人,今年31岁。因向家人要钱“做正经事情”被拒后,与父母大吵一架后,于两个多月前来到海口,现已身无分文。白天饿了就走到哪吃到哪,晚上找个医院睡觉。

  “我不知道这家店和海甸岛那家火锅店是一家的。”李某对记者说,她一般都是找些小店“随便吃点”,偶尔找一些大店,选一些自己喜欢的菜。“吃一两百块钱算什么,2000块差不多才算吃好。”说完这句话,李某就靠在窗台,沉默不语。

  记者调查了解到,今年2月份至今,该女子已在海口大大小小的饭店吃过不下7次的霸王餐。

  律师说法:

  精神鉴定是关键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表示应确认该女士是否有精神疾病。如果有,她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对饭店的赔偿责任;如李某是正常行为人,其多次吃霸王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应对其作出罚款或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