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男子一记耳光打死女友 获刑1年7个月
为生活琐事,先后殴打前妻、女友,并过失致女友死亡。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并处潘某获刑1年7个月。
2009年1月8日下午,50岁的潘某因与前妻瞿某离婚之事,被瞿某联系的电视台对外播放而心生不满,遂至瞿某的工作单位,与瞿某发生争执、殴打,并致瞿某左鼓膜穿孔,经司法鉴定已构成轻伤。
同年2月8日晚,潘某与女友王某因琐事在外出途中发生争吵并互相推搡,其间,潘某打了王某一记耳光,并将王某推坐在地,后又将王某拖拉到自己的车上。不久后,王某突然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10日死亡。经司法鉴定,王某系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事发后,潘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自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后潘某及其家属已支付赔偿款1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潘某又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依法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潘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故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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