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是否是小偷,脱衣才能正清白?

女大学生脱衣证明清白与破腹明冤 

    在金庸武侠小说《飞狐外传》中,金庸先生改写了佛山血印石的民间传说,“吃螺误为吃鹅,祖庙破儿腹明冤”一段故事,恶霸凤天南为了霸占钟四家的土地,就诬赖钟四的儿子偷吃了他家的鹅,钟四的老婆为了证明她儿子的清白,在众人面前把儿子一刀杀了, 众人一看,肚腹之中,哪有什么鹅肉,全是一颗颗的螺肉。
    本来,这只是金庸先生笔下的一段故事而已。但是,不曾想,今天。竟然发生了一段颇有几分类似的荒唐案件。
    日前,一家服装店老板称两个女大学生偷了自己店里的衣服,女大学生表示没偷。双方争持不下,店方报了警。在派出所内,俩女孩脱剩内衣裤向商店负责人证明自己的清白。(据319《新文化报》报道)
    破儿腹明冤的故事,相当的惨烈,是现实小说的题材。只是,这样的事情,在今天的法制社会,无论如何都有几分不可思议。但是,当女孩在派出所为了验证清白而脱得只剩下内衣的时候,我相信,无论是女孩还是女孩的家人朋友,甚至于我们这些毫不相关的人,心情都会沉甸甸的,有几分痛。怎么在今天这个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还需要这种手段来证明清白?
    对于商家,我们无可指责。毕竟,自己衣物被盗,报案,是合情合理的。让我们无法理解的是,脱衣验清白竟然发生在派出所里面。我没有学习过法律,只是多少了解一点,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都需要证据,商家说女孩偷盗,警察应该首先让商家举证才是,商家没权让客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古代那个社会,因为没有一个为民的法律机关能够为老百姓说话,于是才有了“吃螺误为吃鹅,祖庙破儿腹明冤”的故事。
    在今天这个社会,法律体制逐步健全,却有了破腹明冤的延伸版,脱衣验盗,让人心寒。
    当事民警称,当时查看了两个女孩的包,没有发现丢失的连衣裙。调阅商场录像,又说坏了。对于脱衣服搜身的事情,民警并不知情。当时民警离开屋内,让双方协商解决此事。子嵇直言之,即使女孩就是盗贼,让商家和女孩协商,并致使女孩脱衣的行为都是不可以原谅的。不可原谅的原因在于警察的不作为。
    作为警察,对于法律应该是很清楚的,脱衣证清白是侵犯人权的,对于这一点,相信警察很清楚,虽然有“对于脱衣服搜身的事情,民警并不知情。当时民警离开屋内,让双方协商解决此事”的说辞。但不在现场并不代表就毫无瓜葛,案件到了派出所,却让双方协商,本身就有错误。盗窃案件有什么可以协商的呢?我们的警察为什么不能进行充分调查,然后给案件一个结论。我的钱包被盗了,警察让我和小偷协商,这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脱衣验盗事件是对的当今法制社会的亵渎和侮辱。“脱衣搜身”明显侵犯了女孩的名誉权和人身权,更违反了《宪法》《民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条款。美国一陪审团层要求给一名遭遇脱衣搜身的女性高达610万美元的赔偿。 去年一对中国浙江新婚夫妇,利用中国春节假期,随单位旅游团来巴黎度蜜月,在巴黎老佛爷百货商场(Galeries Lafayette        购物时,因收银员工判断失误,将真币误认假币,商场便将其当罪犯对待,更被带到警察局被扣留5个多小时,遭受搜身、手铐、关闭、嘲笑和谩骂,严重受辱,引起国内一片声讨,后在中国驻法使馆领事部帮助下,向商场讨回公道。
    如今,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结局又会如何呢?新闻最后说该负责人承认商店管理有漏洞,对两个女孩表示道歉。笔者认为,真正应该道歉的不仅仅是商家,或者说根本不应该是商家。不应该是商家,又应该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