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怒, 国怒,人怒!多灾之年又见莱州地税局干部公款旅游!!!

据一位叫“纳税人”的网友说,2009年春节前,他有幸与山东莱州市地税系统的几位普通税官小坐,席间唠嗑听说,山东莱州市地税局2008年组织局领导、科室长、分局长30多人分期分批到云南、西藏、贵州、海南等地公费旅游,每人花费5000元以上,这几位普通税官因享受不到此待遇而牢骚满腹。春节后这位网友求征的结论是,几位普通税官所言基本正确,只是在花钱上因路线不同而有所差别。
在2008年南方发生冰雪灾害、四川发生特大地震和全国举办奥运会以及发生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经济执法部门,拿着纳税人的心血钱公费旅游,于法规背道而驰,置上级三令五申于不顾,于情于理、于天于地不容啊!广大的纳税人能答应吗?如果山东莱州市地税局再满足普通税官公费旅游的要求,还需要我们纳税人缴多少税?开个价吧!!!
附:http://news.sohu.com/20071113/n253221542.shtml此为莱州市地税局在搜狐网上发表过的一篇廉政建设文章,如此鲜明的对比难道说明我们的廉政建设真的已经只沦为表面文章,纸上写写,领导看看?我们广大纳税人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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