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办通告:新闻从业人员应洁身自好 打击搜索引擎公关

有通过广告、公关等影响媒体报道的“有偿新闻”;也有企业利用公关公司收买媒体运作新闻攻击商业对手的违法行为。这些现象都对媒体本身的诚信和公信力造成很大的伤害。从前者来看,媒体在报道中要有社会责任、客观公正,采编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经营人员要依法经营,特别是总编辑,更应该警惕在高尔夫友谊赛、红酒鉴赏这些高消费的商业活动背后的交易。从后者来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企业依法经营也非常重要,应对市场竞争中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
  
  “对企业和公关公司试图影响、操纵媒体的不良倾向,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抵制”
  
  近年来,一些企业和公关公司利用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把媒体报道作为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和砝码。
  
  资深媒体评论员孟波指出:公关公司收购媒体良知的方式有许多,最常见的“收购”方式,一是发布软文。软文精妙之处就在于一个“软”字,好似绵里藏针,收而不露,由于完全打破了广告和新闻界限,读者自然深信不疑。二是搜索引擎公关。一旦企业有负面新闻,公关公司会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让搜索网站及时删除负面新闻;如果不能删除负面新闻,还可以把负面新闻转移到搜索结果的第二页以后,从而降低曝光率。三是网络炒作。通过专业策划人员与网络写手密切配合,在网络上对某个人物或公司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评论,从而使他们的关注度得到提升。“公关公司对媒体‘和平演变’造成的‘新闻安全’比‘食品安全’更加可怕。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是明枪,明枪易躲,新闻中的‘三聚氰胺’是暗箭,暗箭难防。”
  
  截至记者发稿时,三教办已向全国发出通报,各新闻单位要明令禁止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此类俱乐部活动。已经参加的要立即退出,并由单位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要向编委会作出检查。要继续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新闻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新闻从业行为。新闻单位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公关活动,自觉维护新闻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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