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方便时将手机掉入公厕被冲走起诉环卫

赵先生在公共厕所方便时,不慎将手机掉入茅坑且打捞未果。随后,他将负责清洁该公厕的环卫单位告上法院,以保洁员未等他打捞就冲刷厕所为由索赔损失。记者昨日获悉,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先生在诉状中称,今年8月31日上午10点多,他到住所附近一公共厕所方便。在此过程中,宣武环境卫生三队的保洁员李女士来到门外,再三催促里面的人尽快出来。因被催得着急,他不慎将手机掉进茅坑。当时他再三叮嘱保洁员先别冲刷男厕所,他很快就能找来工具打捞手机,保洁员也口头同意了。但当他从家中取来打捞工具时,发现厕所已被冲刷,掉在茅坑内的手机不见了。


赵先生表示,他的手机内存有大量业务信息,这些信息的丢失给他带来的损失无法估量。李女士没有履行承诺,她及其所属单位应赔偿手机款2750元、信息损失费2000元。


据悉,宣武环境卫生三队已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该队认为,赵先生在使用厕所时,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其手机失落完全是由于他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与保洁员的作业没有任何联系。保洁员严格按照业务规定作业,既未看见赵先生的手机,也没有答应为其看管手机,更没有替他保管或看管手机的义务。事发后,保洁员出于同情,间隔一个小时才打扫该厕所,其间很可能有人使用该厕所造成手机移动位置。他们不同意赔偿赵先生。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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