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道歉有用,那还要法律法规干嘛
原帖由 电脑应用 于 2008-4-30 19:46:00 发表
你好:
我个人觉得与其在BBS呼吁,不如立即联系下瑞星服务中心,您确实想解决问题,拟补损失,你还不如直接起诉!您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想有涉及到物权法了,您对这法律了解么,您对整个赔偿过程,证据的搜集,计算机知识掌握的情况,是否由于个人过失,就象是我说的,木马xxx后瑞星会给出选择,您万一选择了删除文件就回造成损失,那么这到底要说瑞星方面关于软件使用说明宣传不够造成,还是您的计算机水平有限没有仔
真是好笑。。 看你打了些什么字
这个论坛开放, 是不是拿来给瑞星用户解决问题的? 错杀系统文件,我要求赔偿,算不算瑞星造成的问题?
毛一丁总裁在诺顿错杀系统文件后 是怎么公开表态的?现在出了问题,怎么又成了我个人的了?
“您确实想解决问题,拟补损失,你还不如直接起诉!”
既然要解决问题,需要直接起诉, 那还开放这个论坛干嘛? 那还要这些版主干嘛? 那还要瑞星的工程师在这个论坛解决客户问题干嘛?
不知道是你误解了这个论坛, 还是论坛的版主误解了你?
如果你误解了。。 先去找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的版主补补课,弄懂了再来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