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系统规划的提出
1、旅游系统的概念
系统论认为,系统是由一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客观事物所构成的一定目标和特定功能的整体。系统中各单元之间,有物质、能量、信息、人员和资金的流动;通过单元的有机结合,使整个系统具有统一的目标,但总体不等于它的部分之总和。
旅游作为一种新的高层次的生活方式或者说是生活态度,其本质是人们为追求自身生理上及精神上愉悦目的所作的外出旅行,其表现形式是综合性的、消费性的经济——文化复合活动。旅游是旅游系统科学首先得阐明的最基本的概念。迄今为止,其定义甚多,分歧不一,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旅游系统这个概念的提出和理解。事实上旅游应视作一个系统,因为它是旅游者通过旅游媒介到达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活动系统,其构成要素有四个:旅游主体--旅游者,旅游客体--旅游产品(广义),旅游媒介--旅游业和贯穿这三者的旅游活动(指以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存在和发展为依托,由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媒介互为条件,相互作用所产生的诸般现象和关系总和)。通过以上分析,可引出旅游系统的概念。旅游系统是指直接参与旅游活动的各个因子相互依托、相互制约形成的一个开放的有机整体。对旅游系统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将有助于旅游开发规划取得成功。
2、旅游系统的结构
由于系统的结构是系统保持整体性及具有一定功能的内在依据,所以研究旅游系统的结构就非常有必要。旅游系统具有地域上和功能上的完整性。从空间表现形式来看,旅游系统是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通过旅游通道相互作用的一个空间系统(见图3-1)。其中旅游通道既包括了交通通道,还应包括信息这个无形的信息通道,交通的便捷度和信息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旅游者从客源地前往目的地的流动。
上述系统若按旅游功能分析,旅游系统包括四个组成成分即客源市场需求系统、旅游目的地供给系统(包括目的地的吸引物系统、设施系统和服务系统)、支持系统和出游系统。这些要素相互关联、彼此制约,组成一个有机的旅游系统,其组成结构体系可表示为图3-2:
旅游系统是以旅游需求为动力,通过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而使各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有序、立体、网络的整体关系。它是一个动态系统、实体系统、闭环系统、开放系统。随时间的变化,系统的状态也不同,如旅游地的季节变化和旅游地旅游产品的生命周期,此外它不断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信息,同时其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与否、旅游资源的丰富与否,市场的变化,旅游者游憩体验的好坏,当地的好客度都直接影响系统的输入,所以它是一个闭环系统。旅游系统的各要素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旅游市场或者旅游吸引物的变化都有可能导致整个旅游系统的变化。旅游系统的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引起系统结构本身的变化,因此旅游系统是一个开放性结构系统。
3、旅游系统规划的概念
旅游系统规划是指以旅游系统为规划对象,在对旅游目的地吸引物结构和旅游市场结构这对供需关系以及与这对关系有紧密联系的支持系统和出游系统诸因子的调查研究与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出全面的、高适应性的、可操作的旅游发展战略及其细则,以实现旅游系统的良性运转,达到整体最佳且可持续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并通过一系列的动态监控与反馈调整机制来保证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其基本思想是:以客源市场系统为导向(即市场是开发规划的起点),以旅游目的地系统规划为主体(其中依据市场与资源而设计的旅游产品是旅游目的地系统乃至整个旅游系统规划的核心),以出游系统为媒介,以支持系统为保障,利用反馈系统来监控。
旅游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旅游系统规划要解决很多问题,诸如客源市场、旅游吸引物、旅游环境、交通和人力资源等等。而这些问题又交叉覆盖、互相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夸张点说,旅游规划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通过旅游系统这个整体来解决。在旅游系统规划里,就是把旅游系统分成四个子系统来进行描述和规划的,即客源市场系统、目的地系统、出游系统和支持系统。其中客源市场系统的研究核心是旅游主体即作为旅游产品消费者的旅游者,以及他们旅游需求的动机和旅游行为的方式和结构;目的地系统包括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和服务系统,其核心是旅游产品系统。旅游产品可以理解成旅游者参与旅游活动的始终,是满足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生活和心理的全部需要的集合。它本身是一个综合的系统,既包括有形的吸引物资源如自然风光、建筑、主题公园等,也包括与吸引物相配套的接待设施如宾馆、旅馆等和其它旅游设施和服务如交通、饭店、娱乐设施、商店、银行、邮政、医疗等,还包括了无形的文化底蕴、居民的好客度等。出游系统是使客源市场系统和目的地系统紧密相连的纽带。出游系统的主体和核心是旅游营销,包括了交通、旅行服务、旅游组织管理及信息促销渠道与媒体等。支持系统是保证旅游系统正常运转的保障因子,包括了管理体制、政策法规、环境保护、人力资源、资金计划、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
四、旅游系统规划的特征
1、整体性,旅游系统是有机联系的整体,是一个多因子、多变量、多层次、多目标、多指标体系组成的复杂的动态系统,是多因素的综合体。旅游系统规划实质上是必须考虑整个系统的运行,必须同时考虑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从旅游系统的全局和整体出发,着眼于规划对象的综合的整体优化,而不是从局部和单个出发,也不只关心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工作状态,这也要比某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自为政地去利用旅游业的发展良机和旅游资源方面的优势重要得多!
2、协调性,在分析和规划时要注意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以及系统内外之间的协调发展。一是旅游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二是旅游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平衡。旅游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旅游业的发展深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同时,旅游业又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经济行业,因而旅游系统规划必须关注系统中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旅游系统规划要注意多学科的联合,必须尽可能地吸收旅游、地理、经济、市场营销、生态、环保、文物、社会、园林、建筑、文化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一道参与。
3、层次性,旅游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对这样的系统进行研究,就要根据系统结构的层次性,利用大系统分解协调原理,将大系统进行分解,再对各子系统进行综合,对各子系统进行设计研究时,要服从整体效益最佳之要求;对各子系统的综合时,要根据各子系统间的必然联系,进行协调。例如按空间范围旅游系统规划可以分为国际、国家、区域、地方、旅游景区(点)的旅游规划层次,他们各自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每一个上一级的旅游区是若干个下一级旅游区的有机的集合,若干个下一级旅游区集合成上一级旅游区后,便产生新的质,具有新的特征。而且低层次的规划必须服从高层次的规划,低一级的旅游规划应该统一于高一层次的旅游规划中去,既应考虑所处大区域的共性,又要找出自己的比较优势,避免恶性竞争。
4、可控性,成功的规划必须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吸取新的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未来各种可能的变化,这也符合现代后起的接续性规划或滚动式规划思想,要求规划工作体现一定幅度范围的灵活性。可控性也正是旅游系统是动态反馈可控系统特性的表现。因此旅游项目的选择和布局必须具有弹性。另一方面,旅游规划又不能过于频繁地变动,它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不可模糊的阶段性,要从时间和指标两方面进行监控和调整,根据规划的范围和层次给定不同期限,几月到几年不等,定期对照旅游系统规划的经济、社会、环境等规划指标,以反馈规划的实施情况。
规划就是财富,丰富的实践更需要理论的升华和概括,理论的贫乏最终将导致旅游规划的失败。一种新理论的提出、检验和完善是一个艰难和长期的过程,旅游系统规划作为一门新兴的实用性很强的理论,目前为止对其的研究还仅仅是一个开端。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就旅游系统规划概念和总体思想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认识。旅游系统规划的提出,将有助于树立整体的系统发展思想、积极的动态发展意识和长远的发展观点,因而有可能成为旅游规划的一种新途径,并为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