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诉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星公司)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7月23日9:00开庭。本公司代理律师和工作人员,于当日9:00准时到达指定的法庭。在法庭见到本案第二被告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网)的两名工作人员和律师亦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法官当庭通知本公司和北方网,由于瑞星电话告知法官已经通过邮寄的方式于上周三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所以本次开庭取消,法院将另行通知各方当事人。法官同时表示,至开庭时止(即7月23日上午9:00时)法院仍未收到瑞星公司关于管辖权异议的邮件。
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