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瑞星总经理,我会这么做。
今天,在http://www.cpw.com.cn/article/2007-6/200764161406172123.Htm看到一位仁兄说的话,我认为非常好,引用如下:
“如果我是瑞星的总经理,做任何事情都要把消费者放在首位,竞争战略也不例外。就拿这诺顿突如其来的误杀事件,瑞星作为中国甚至世界杀毒软件的领导者,应该第一时间站出来,大胆的做两件事:
第一,立即开展“免费拯救行动”,对所有被诺顿误杀的客户提供免费援助,帮助消费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系统,甚至免费赠送一套正版的瑞星杀毒软件。这一行动的意义,体现了瑞星的社会责任感,现在对企业公民是大受欢迎的。这即能有效的打击对手,更重要的是赢得了社会、媒体和消费者的支持,真正的代表了中国杀毒软件的形象。这一行动,不仅能成为中国危机公关史上的经典案例,更重要的是会大大的提升瑞星在媒体和消费者心中的形象。
第二,以杀毒软件领导者的形象发起行业论坛或者联盟,对诺顿采取行业和技术援助。杀毒软件会误杀系统文件,这也许不是某一家杀毒软件的问题,可能是杀毒软件普遍会遇到的技术难点。在这个时期,瑞星更应该积极表现领导者的姿态,可以大方的对诺顿提供技术援助,甚至可以发起行业论坛,反对不正当竞争,鼓励所有的杀毒软件结成同盟,约定不针对第二方杀毒软件进行攻击和误杀。通过这一步,瑞星又能得到所有媒体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为了用户着想。杀毒软件的终极目的不就是维护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么,用户使用瑞星也好、使用诺顿也好,都是同样的目的。这样一来,不用瑞星多讲,消费者对瑞星的价值认同感不言而喻的得到了提高,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才是真正的网络时代的营销观点。
如果我是瑞星的总经理,绝对不采取直接针对竞争对手的竞争战略,而是要以行业领袖的姿态、对消费者完全负责的心态,来处理行业内部遇到的问题(当然包括其他挑战者的竞争)。 ”
引用完毕。兄弟们可以自己去看原文。
我认为瑞星这100万花得不值得。给自己脸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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