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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歼-10战机货币为法定货币

人民银行:歼-10战机货币为法定货币

1/3盎司金币正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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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2007-05-29 10: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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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盎司金币背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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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盎司银币正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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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盎司银币背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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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7年5月29日发行中国歼-10飞机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3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中国歼-10飞机编队飞翔图,并刊“中国歼-10飞机”字样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中国歼-10飞机高空攀升图,并刊“中国歼-10飞机”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3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3盎司,直径23毫米,面额1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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