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应该用法律来制止“烧死流浪狗”这种事
南京一对夫妇,因为嫌一窝流浪狗太吵,叫他们睡不好,于是堵住狗窝,浇上汽油,最后烧死了一只母狗和一只小狗。还有一只小狗在别人帮助下虽然侥幸逃生,但也严重受伤,不知道能不能再活下去了。
看到特钢厂的钢水包掉下来,我没有流泪,看到矿难,我也没有流泪,可是看到这一窝流浪狗的遭遇,我却忍不住流泪了。流了一通眼泪之后,我就想,自己是不是太伪善了,但是想了一通之后,我觉得为流浪狗流泪并不是伪善。
我为什么要为流浪狗流泪?我流泪其实并不是因为它们的死亡。人类处于食物链的顶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杀狗吃狗肉是很正常的。你如果真要慈悲起来,那大概就没有什么肉可以吃了。你说不应该吃狗肉,那你为什么要吃猪肉呢?难道是因为猪不会像狗一样地拍人的马屁,性格又太憨,所以它就应该被吃了?这说不过去吧。所以我觉得喜欢吃狗肉你就吃吧,太多愁善感了,我们大家就没法活了。但是烧狗的事不同,第一烧狗的目的是因为嫌小狗吵得人睡不着,这个理由太说不过去。第二这个手段太残忍变态。我想我们大多数人为这个事生气,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简单地说,烧狗事件叫人生气的关键不是狗的死亡,而是对动物的虐待。
虐待动物为什么叫人觉得恶心?因为虐待动物表现的其实并不是人类对动物的仇恨,而是人类内心对他人的仇恨,当这种对他人的仇恨无法在他人的身上发泄时,人们就会选择虐待动物,他们把动物当成了生活中仇恨对像的替代品。虐待动物往往是虐待他人的一种预演,一个人喜欢虐待动物,那么只要环境允许,他就会把这一套运用到他所讨厌的人身上。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反对虐待动物并不是吃饱了撑的,我们反对虐待动物从本质上说就是反对对他人的残忍。烧狗事件在我们的内心引起的震动比发生事故死了人还要强烈,这也很好理解。发生事故死了人,多半是因为老板利欲熏心,为了钱不顾工人的死活,这虽然叫人痛恨,但这个老板害死人的动因还只是贪财,他并不是单纯地以工人悲惨的死亡为乐。而虐待动物,它就是单纯地以动物的悲惨处境为乐。这样的人他们的内心是扭曲变态的,只要有机会,他们随时可能会用虐待动物的那些手段虐待他人,他们的存在对整个人类社会构成了威胁。
在西方虐待动物是要触犯法律的,西方人的做法应该是对的。反对虐待动物可以让一个社会更健康更人性化,可以避免更多的社会悲剧。而在我们国家,虐待动物一直到今天还是法律无法管辖的事情,这也可以反映出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与西方比还是很落后的。
中国社会今天的残忍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这种残忍其实是传统的一个残余。传统的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很残忍的社会,这种残忍是统治者有意制造出来的。马克思说:封建社会的本质就是赤裸裸的暴力。没有对人民的恫吓,专制统治是一天也维持不下去的。这种对人民的恫吓,一般就表现为残忍。在封建时代,砍头、凌迟之类,都是在大街上公开进行的,为什么要这样?摆明了就是要吓唬老百姓,叫你不敢违背统治阶级的意志。
从1911年开始,封建王朝在中国的覆灭已经快一百年了,但中国社会的残忍,却并没有完全消失。在离我们很近的文革时期,就曾经发生过许多极残忍的事情。今天是“盛世”了,表面上看,社会有了许多进步了,但其实这种残忍的心态却还在我们的身边或明或暗地存在。南京这次烧狗的事件,就反映了这一点。
所以我们今天反对残忍、反对虐待动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们用什么来管理虐待动物的事呢?南京这一对夫妇烧狗,我们到这对夫妇的门前喷上几个诅咒的字眼,这是以恶制恶,不是个好办法。我们用佛教的观点希望这对夫妇恶有恶报,也不行,因为那是一种迷信。我们明知这对夫妇的做法不对,现在却找不到什么好办法来管他们,这样就很成问题。所以我们认为,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推动反对虐待动物方面的立法,不必惩罚得太严重,像这对夫妇,做出这种非人的事来,我们可以拘留他十天半个月的,叫他小小地吃点苦头也就足够了。我们相信只要有了这方面的立法,虐待动物的事件就可以大大减少,潜在的虐待他人的可能性也就可以大大减少,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人性化、更加和谐。
所以还是要立法。
希望我们大家都能为推动反对虐待动物的立法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这不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情。PS:据说哪个女的还是医生,但这么疯狂残忍的事也能做出来,心理健康状态可想而知。当今中国社会的种种虐杀事件,是不是对当今社会教育的一种颠覆,值得人们深思。

2007-04-28 16:00:00.39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