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参与维权,明天就会受侵害。

我购买的是2002版的瑞星,该公司在其使用说明书中《重要声明》第二条和第三条是这样写的:“瑞星公司将根据注册资料为每位用户提供系统持久的售后服务”、“作为计算机病毒清除工具,杀毒软件升级频率的高低收决定了其使用价值。为此,瑞星公司将针对不断出现的病毒,对瑞星杀毒软件至少每周升级一次,并力争在以后进一步提高升级频率”。

    瑞星的承诺,大家都看得懂。我们是瑞星老用户,2001、2002版是老了,可用户的心没有老,用户是你瑞星公司的衣食父母,难不成因为父母老了(是你为我们用户提供的版本太老了吧,)就不要了,没有我们这些人早年对瑞星的支持,谈么是发展哦,不能因为想赚钱,就不认我们这些“父母”了——交50元,你瑞星就认我们这些“衣食父母”了,笑话,难不成2001和2002版的不相适应是我们这些用户造成的吗?还要我们为你们公司存在的缺陷再继续付费吗?

  过了2007年3月31日,瑞星不在为我们这些老用户提供日常免费升级,这明显违诺了,对我们广大瑞星老用户及新用户都是侵权。不交50元,瑞星就敢“明正言顺”的不认2002版的用户了,我个人将与你瑞星公司打“一分钱”的官司(这个诉讼官司标的低,我打得起,呵呵)。希望购买了2004、2006版的用户也参与维权运动,不要以为你们是新用户不管你们的事,呵呵,还怕你们不会成“老人”撒,今天是我们这些老用户,若维权不成功,改明受到侵害的就2004、2006版的用户了。

      消费者的权益不容侵害,也希望拟购瑞星的群众持币观看瑞星公司对我们这些老用户最终的答复后,再慎重购买,不然我们今天所遭遇到的侵害,你们以后也会遭遇到。
最后编辑2006-12-12 22:58:19.89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