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综合娱乐区Rising茶馆 【杂论】礼、义、廉、耻是人性的支柱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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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屋] 【杂论】礼、义、廉、耻是人性的支柱 (转)

【杂论】礼、义、廉、耻是人性的支柱 (转)

人是从那里来的?宗教界认为人是上帝造出来的,而科学界认为人是由低等动物进化来的,这是一个至今还没有确切答案的问题,而且随着科学的进步和认识的深化,其答案反而更加模糊。因为只要按现在被逐渐掌握的基因知识,就不难发现,想象上帝(或“外星人”)如何通过化学合成和基因工程“造人”,实在比想象世界上的所有生物,如何都由同种单细胞“进化”而来,反而要容易、也似乎
更合理得多。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不少有造诣的科学家,到头来反而成为“有神论者”的一个原因吧。人类已经可以在试管中造牛造羊,却无法让最简单的“三叶虫”表现出一点看得到的“进化”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作出下面的推测:上帝可能就是那个想象得出、却永远够不着的“无穷小”?如果从这样的观点出发,“神学”和“科学”将在哲学的层次上得到统一,至少可以相对圆满地解释诸如“宇宙始于一点(大爆炸理论)”、“生命起源”和“上帝万能”、“上帝无所不在”之类的问题。
   
不过,有一个层次低一点的问题,是我们已经可以、并应该确定的。那就是无论从现有的“神学”还是从“科学”出发,“人”都应该被定位在一个单独而特殊的位置上。
 
宗教说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出了人,却并没有赋予所制造出的任何其他生物类似的“殊荣”。又将宇宙分成天堂、人间和地狱,他亲自主掌天堂和地狱,却不直接过问人间,只是立下“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的“奖惩条例”,其“另眼相待”的用意再也明显不过了。如果我们自己意识不到他
的安排,不去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方式,勇敢地承担起管好地球的责任。反而“自甘堕落”地一味追求要和其他动物“打成一片”,学它们的样、按它们的“规矩(如‘种内竞争’‘弱肉强食’之类)”行事。岂不是等于既糟蹋了上帝的美意,又亵渎了他的“圣体”?
  而站在“科学”的立场,我们在认识自己时,犯了一个“当局者迷”的特大错误。我们已经知道地球上包括人在内的万物,都是由一百多种基本化学元素所组成。甚至也知道它们都是由更简单、种类更少的基本粒子(如质子、电子、中子等或更小的什么粒子)所组成,而且懂得根据它们的化学、物理和生物特性来将其分类,并没有因为所有生物体都主要由碳和水组成,就统称其为“碳水化合物”。
可惜到了认识自己时,居然看不到人有其他任何生物都没有的、可以设计和控制自己行为、生命及生活前途走向的精神、理智或思维能力,更生活在完全由自己创造的非自然生态环境(社会)里、并对大自然有巨大的影响能力等,各种原则性、根本性的区别。反而仅仅以单纯的生理结构和现象,去把
自己归到“动物类”中去,心甘情愿地去执行从“观察研究生活形态和人类完全不同的野生动物行为”总结出来的理论(“丛林法则”)。并将人类靠相互合作、不断积累获得的进步,牵强附会地硬说成是“竞争”的结果,完全无视自己最突出的“特殊性”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从宏观来看,再找不出有比这更“愚蠢”的事来了。

按照这样片面教条的逻辑,如果根据更基础的细胞学或基因理论,知道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都由细胞繁殖,靠基因遗传。那我们岂不是可以将动物和人,都说成是什麽“高级植物”或“超级植物”了!

其实只要我们能客观冷静地思考一下,,就很容易发现我们正在应用的这方面理论,是完全错误的。虽然人类从生物学角度、甚至行为表现上,都有许多和其它动物相似的地方。而且,人没有大象的力量,老虎的凶猛、羚羊的速度、猴子的灵敏或乌龟般的忍耐。所以,从单纯生理学和体能上来看,人并没有特别可以更好地适应自然生态环境的突出优点。但是,为什么其它动物成千上万年来,永远只能在自然生态环境中,逆来顺受地为生存而挣扎,没有任何看得出来的改善。而人类却早已脱离为生存而活的境界,能自己创造、享受着越来越丰富多采的物质生活?答案其实是很明显的,那就是因为人有别的生物都没有的创造性思维和理智判断、决策的能力。正是靠这样的能力,人类认识到,虽然个体的力量不足以和自然环境抗衡,但却可以通过分工合作,靠集体力量来做自己个体或其他任何生物作不到的事。从此不断完善,发明了具有可以学习、交流、积累、保存、叠加每个个体经验和知识
的语言文字;学会能够制造和使用其威力和效率大大超过自己体能的工具;以及形成有个体明确分工,但相互必须依赖,并几乎隔离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社会,开始了自己生命意义上的真正飞跃。事实上,人类至少从有历史记载起,就只有“侵略、压迫、随心所欲”地对待其他物种,根本谈不上有任何“竞争”(除非好意思厚着脸皮把狩猎、或屠宰场的行为,都说成是“种间竞争”)的存在。而人类本身所取得的进步,更明显地是相互合作的结果,即使在提倡、鼓吹“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其一切活动,也首先是要建立在内部合作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和完成的。不承认这一点的人,应该主动脱光衣服,只身到亚马逊河流域的原始森林中去生活。因为在现代社会中的任何人,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别人提供的(包括头脑中的绝大部分知识),除非他自己能在野兽那样完全没有外援的条下,照样做出一台电脑或发射一艘“宇宙飞船”,才能证明自己个体的确强大和优秀。否则任何了不起的个人,对社会而言,充其量也只是泰森(美国有名的拳击冠军)的“拳头”或刘易斯(世界短跑记录的创造者)的“腿”-只有在整个身体的支持、协调下,才能有出色的表现。要是单独卸下来,连做“红烧蹄膀”“火腿”吃的价值都没有。
   
如果将社会比喻为一个放大了的“人体”,应该是十分确切的。个人就好象“细胞”,文化是“遗传基因”。许多“细胞”组成不同功能的“器官(专业)”,政府就是“大脑”。在这样的结构下,每一个相同的细胞(个人),被有意识、有目的的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合成、叠加的结果,取得了任何靠个人或其他生物做不到的成果,这才是社会惟一和本质的“外在特征”。我们可能过分夸大了个人的作用(注意只是过分,不是完全),而忽略了文明积累从量变到质变的阶段必然性。我想爱因斯坦
(如果活着的话)和微软的盖次本人应该不会(也不能)否认下面的论点:是时势造“英雄”、“英雄”应时代的需要而生,不是“英雄”造时势。“相对论”不可能早于“经典力学”来提出,要是爱因斯坦先于牛顿出生,说不定他就是第一个提出“经典力学”的人,要由牛顿或另外一位天才来戴上“发现相对论”的桂冠了;而即使没有盖次,今天的电脑,也肯定不会还停留在“使用打孔纸带由光
电输入”的状态的。科学史上,有很多发明、发现,往往会分别在不同地点为不同的人在几乎相同的时间里获得,就是一个“证明”。毛**要是早生两千年,一定只能当一个“始皇帝”,绝对写不出“矛盾论”“实践论”那样的文章;而那位“秦始皇”,如果赖到一百年前才肯“投胎”,中国人也只需要把那首“东方红”的歌词改成“中国出了个秦**”就行了!
   
不过,社会和人体又并不完全相同。人体的细胞,相互间有着生物学的实质和有机的联系,客观上不能分开独立生存。而人在生物学意义上却是完全独立的,在社会中相互间也没有血管、神经、肌肉之类的有形牵制。那他们是如何能够聚集在一起,像人体一样地发挥作用的呢?可以认为,由于高度的分工,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得以让所有人享受到靠个人力量绝对得不到的物质文明。而高度分工,又使得每一个人都实际已经失去独立生存的能力,必须依赖于社会集体,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凝聚力。
但是,主观上,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也有“自私、贪婪、好色,母爱”等“天性”。这些在自然生态环境中,能够起到保护生存、有利竞争的“天性”,对非自然环境的人类社会,其作用却大部分转为负面,如:自私会阻碍科学的分工;贪婪影响物质财富的公平分配并造成资源的浪费;好色破坏家庭和社会的稳定;非理性的母爱干扰社会对下一代的整体规划;……。看一看当前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或趋势,无不都可以从中找出根源来。而且“天性”所产生的一切问题,都不可能籍由上述的“外部凝聚力”来解决,就像“红药水”或“碘酒”可以避免皮肤感染,却不能防治“心肌炎”“胃溃疡”一样。那么,人类应该如何抑制(不可能消灭)“天性”的负面影响呢?

中国有句成语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是圆规,“矩”是直尺。字面意思是:没有圆规和直尺,就作不出真正“圆”或“方”的形状来。其深层的含义,则是总结一个普遍的规律,说明任何的事物的形成,都是受某种特定“规矩”的规范或约束来运动的结果。“圆”是“点”以固定半径围绕圆心运动的轨迹;“方”是“点”在圆周上四个等分点之间作直线运动的轨迹;完全相同的中子、质子和电子,只是因数量或电子运行轨道的区别,而组成特性截然不同的化学元素;而仅仅一百多种化学元素,以不同的形成条件或组合排列,就产生了世界上的万物;……;也就是说,万物的区别,其实就在于“规矩”的不同。从这样的认识来看,“天性”就是自然生态环境中一切生物的“规矩”,这样的“规矩”当然不能适用于非自然生态环境的人类社会,上面提到的这种负面影响。就是“规矩”不对的结果。那么,什么才是人类社会与之对应的“规矩”呢?
最后编辑2006-07-10 13: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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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古老的中国文化中,早已为我们总结出完整的答案了,那就是“(尽)忠、孝,(讲)仁、爱”和“(懂)礼、(有)义、(守)廉、(知)耻”。前者用于规范个人对社会,后者用于个人对自己。只是因为那种文化过分抽象,被其後人不求甚解地引向错误的极端,产生了“物极必反”的效果,结果反而被一部分自己人和因语言文字隔阂的外国人,当做“落后”的原因,加以批判或嘲笑,就像他们当初不信任、看不起中医、针灸和天然草药一样。爱因斯坦曾经写道:“在我
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指希腊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和系统实验可能找出的因果关系),那是用不着惊奇的。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现在看来,後面的惊奇也是多余的。近代有一门新兴的科学理论,谓之“模糊理论”,以一种看似“含糊”的方法,来解决不能简单加以“数学模型化”的复杂、多变数问题时,反而可以比用一般精密科学理论更容易得到较准确的答案。而社会问题不正是最复杂而又多变数的问题吗?可惜这种“模糊理论”还没有为大多数人所理解,否则,人们就会发现,古代中国人早就在按照这种理论的原理,来认识自己,和为自己在精神上立出必要的“规矩”了。中国人总是被认为保守、不懂“科学”,只知道拿点“树叶(茶叶)”来泡水,既苦又涩地一喝就喝了上千年。而聪明的美国人发明了好味道的“可乐”,马上使其风靡了全世界,为自己国家赚回了大批用以致富的美元。可惜他们自己研究的结果表明,茶叶真有保健甚至
防癌功能,而可乐却对现代人最重视的健康“有害无益”!更不要说“算盘”和“珠算”,在计算机时代照样突显出来的“神奇”和“功效”。要是真想认真清算一下历史的话,中华文化至少到现在为止,物质上也曾有过火药、指南针之类的重大发明,但好象还从来没有主动去发明过诸如鸦片、原子弹之类给人类自己增加极大麻烦的东西;精神上更产生过至今光芒不减的思想和军事观点,却又并未提出过公开鼓励人类之间“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之类、从根本上违背“人性”和真正的“普遍人权”的理论。这绝对不是“偶然”,而肯定有其内在的“科学必然性”,只是这种“科学”性的层次,不是处在达尔文那样的认识水平上所能理解的。在知道谴责“宗教裁判所”成员,要以自己的无知作标准,去裁定布鲁诺、伽里略的科学理论为“邪恶”的今天,我们怎么还好意思笑话古老的中国文化里没有“科学”呢?现在让我们以当代社会的实践和名词,来探讨一下那些做人的“规矩”。
 
什么是“礼”?“礼”就是指现代概念中的道德和法律。在物理学中,“力”是一种有方向性的“矢量”,许多力的合成,其最後合力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所有分力的大小,也要取决于这些分力的方向,即要符合“平形四边形法则”。我们说社会是一个放大了的“人体”,但是这个“人”的力量,是作为“细胞”的所有个人的力量、按“平形四边形法则”相加所得到的合力,而不是按生物学原理结合产生的能量。所以,为了获得方向正确、数值尽可能最大的合力,就需要有一个对所有分力方向的外部规范。这种规范经过抽象概念化後,就是“礼”,也就是道德和法律。通俗点来说,道德是正面的精神规范,就像高速公路上方的“路标”,指出正确的行为方向;而法律是给出行为不可超过的极限,像道路两旁的“栏杆”,起纠正和具体阻挡的作用。由此不难看出,“礼”是人类社会能够存在和运行的最基本的保证,其中道德决定社会的质量和方向,法律用来克服可能的阻力和破坏。
中国古代先哲提出过一句口号曰“克己复礼”,可以解释成“为了遵守道德和法律,要克制自己的天性行为”。这在当时的认识水平上,的确已经很不容易了,但今天看来,有“本末倒置”的嫌疑。因为无论是理论或实践都已经证明,包括人类在内一切生物所具有的“天性”,会离间社会的合作、阻挠正确方向的发展进步,只是由于人类能够依靠理性的思维,总结出用道德和法律来约束“天性”的有效方式,才得以做到任何其他生物做不到的事。所以,正确的观点是:人类要想保持社会的稳定和不断进步,必须懂得坚持依靠道德和法律(复礼),来约束那已经有害无益、却永远无法消除的“天性”(克己)。也许可以认为,人类的进化的历史,就是一部“礼”和“天性”反复较量的记录。将这个历史放在一个直角坐标上,原点代表只具有完全天性的生物学起点;对数纵坐标表示精神文明(也就是“礼”对“天性”的实际约束能力,详见拙文>《文明的图解》);直线横坐标表示历史的进程和物质文明,(但不同国家或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的比例尺,代表不同的物质文明发展速度);两者合力的水平角度,象征社会的素质,角度越大,素质越高;合力和水平轴之间的包络面积,代表社会积累的正面发展能量,而和上面水平虚线之间的包络面积,则代表反面的破坏能量。可以看出,物质文明可以随时间积累不断进步、提高,但精神文明并不和时间有积累的联系,更不成任何比例关系,完全取决于社会对其的认识、重视和努力与否而进退。如果忽略精神文明,则物质文明越发达,
社会的潜在危险就越高(一旦曲线上部面积大于下部,大概就是“世界末日”来到之时)。如果以这样的方法来观察、认识、研究社会,将会更准确、有效得多。 
 
什么是“义”?义就是讲信用、守承诺、有担当、平等待人、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等品质,是特别用来约束自私这种“天性”的。这是保证人类社会生活中,相互间正常活动的最基本、最起码的规则,是建立分工合作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因为人生活在一个必须共同合作和相互依赖的社会中,在这尽可能地工作(甚至做并不想做的工作),而又要有节制地取得回报(哪怕这种回报总是不能满足自己的期
望),这两者都是和自私的天性“格格不入”的,所以需要以提倡上述的的那些品质来平衡或抵消自私的负面影响。可惜在中国,由于大部分时间处在封建专制的极权统治之下,整个人性受到压抑,“义”自然也得不到重视、提倡。却在黑社会或少数人要进行非法活动或造反时,由于力量对比的悬殊,为了团结一致来抵抗官府镇压或社会多数人反对的需要,而特别强调“义”的价值,虽然目的未
必正确,但却证明“义”的确是团结合作的有效保证。久而久之下来,成为他们的传统,再经过各种艺术的宣染,反而好象成了黑社会的“专利”或形象代表,而正常社会中却在极尽“尔虞我诈”之能事,让文明为之“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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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也本来就是西方社会推崇的道德标准。从耶稣为救世人上十字架、受到欢迎的侠盗(如罗宾汉、左罗)、英国的“绅士风度”、“社会契约”理论等,到现代盛行的“条约协议”“法庭宣誓”或“信用卡”制度,无不含有“义”的精神。而当今社会出现的不少问题,无论从经济危机到总统的弹劾案,都可以从“义”是否忽略的角度去找出一点原因。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义”的社会,能够保持稳定和谐、更不要说会长足进步了。
 
“廉”的意思就是物质上的“不贪”。在自然界,“贪婪”是一种任何生物都有的“天性”,有利于它们在困难而毫无保障、孤立无援的自然环境下,为自己争取到尽可能好的物质条件,以便维持生存和繁衍。但是对于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类,一切生存和物质的保障都由社会提供,“贪婪”已经失去“争取生存条件”的正面意义。但是这种“天性”,却对社会形成负面作用,因为在分工的社会里,
每个人处在不同的岗位上,对社会的物质财富掌握有大小、种类不同的权力或条件。但是社会财富的分配,也像人体分配营养一样,只能考虑合理和均衡,而不是任由各个器官无限截取,除非出现了“癌细胞(贪污盗窃)”。所以,为了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就需要树立“廉”的概念来抑制“贪婪”的天性。而“廉”的提倡,理论上也丝毫不会影响人类个体对真正幸福的追求,因为“幸福”的衡量标准是快乐和满足,而后两者在本质上都属于精神范畴,并具有对比度而不是绝对值的特性。因此“廉”不仅是社会正常运行所需要,也完全无损于个人对真正幸福的追求和拥有权利。看一看当代社会出现的许多问题,也有不少是和对“廉”的忽视而造成的。因为我们错误地期望以鼓励“贪婪”来刺激“物质文明”发展的作法,是导致世界各地社会普遍崇尚“拜物教”和“拜金主义”的根本原因。其结果,不仅使各国政府官员和社会的贪污受贿之风由此而起,更蔓延到国际组织,逾演逾烈而
根本看不到可能制止的希望,也是产生大多数影响生活品质的罪恶的根源,但是人类真正的“幸福、快乐”(详见拙文什麽是幸福)却并没有同步增加。
 
“耻”是说人要懂得“羞耻”或有“羞耻心”。有一句很重的骂人话曰“像只畜生”。其实,从“母爱”“自私”“贪婪”“好色”等角度来看,人和畜生的表现上本来就是相同的,因为这都是共有的“天性”。但是那句话的确应该被当做最重的“骂人话”,因为人和畜生是有一点明显的、原则性的“区别”,就是前者有後者绝对没有的“羞耻心”。动物园里的猴子可以一丝不挂地在众目睽睽之下悠然自得,甚至公然和包括其父母子女在内的异性做爱;自然界的所有动物更只需遵循唯一的“优胜
劣汰”法则,而无所不可用其极。但是,人却在建立集体社会的实践中,巧妙地培养、形成了精神上特有的“羞耻心”和“荣誉感”,可以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有所为,又有所不为”。
我们知道,至少高级一点的动物,都具有“痛(苦)”的感觉(现在更有研究发现,甚至植物都可能有类似的反应),这是一种起预警或保护作用的重要生理反应,使其懂得避开危险或避免重复犯同样的错误。“羞耻心”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痛”的反应,而“荣誉感”则对应于“快乐”。其作用也和生理上的“痛苦、快乐”一样,是为了提醒个人避开或避免会给集体和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可以说,一切道德、大部分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可行性,都完全是建立在人有“羞耻心”和与其相
对应的“荣誉感”的前提或基础之上的。正因为动物没有“羞耻心”和“荣誉感”,所以在杂技团中训练动物时,只能用体罚或食物奖励,这种生理上的“痛苦”或“快乐”来要它学会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人类社会,却是靠“羞耻心”和“荣誉感”,以树立“有道德为荣”“犯法可耻”的共识,来克服“天性”对社会的负面作用,保持社会的稳定和一致的努力方向。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当前社会的许多影响品质的乱象,不难发现,正是因为我们现在非但没有继续提高、不断强化这种人类特有的“羞耻心”和“荣誉感”,反而千方百计地要去削弱、冲淡它在人们心中的份量的结果。比如:以“自由”的名义来反对建立一致的“道德标准”,让公众对许多破坏社会生活品质的现象“束手无策”;一味鼓励或提倡以财富和靠炒作出来的“名气”,来划分人的社会地位。却反而要以“平等、博爱”的名义,反对从“羞耻心”“荣誉感”的角度来评价取人,抛弃真正的“荣誉”标准;鼓励以“天体”的性感、暴露来取代“美丽”的全部含义;刻意在文学艺术中宣扬“越堕落越快乐”的观念;以“超越上帝”的“仁慈心”,籍“人道”和“人权的普遍性”的名义,要将“犯罪”“不道德”等理应感到羞耻的行为,归纳到和其他行为完全平等、一视同仁的分类中来,将对其施加的惩罚记录,看成没有是非,和上学、参加工作一样的“经历”,不准有任何“歧视”;...。总之,几乎要想推翻人类几千年来的文明所积累的重要精神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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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这些摆脱“羞耻”约束的结果,只能火上加油般地煽起人类色欲的“天性”,促使各类“性犯罪”案增加和恶性化;将无聊当有趣,无耻当光荣;将出格甚至犯罪行为,当成吸引注意力、打知名度获利的又一途径。我们在西方电视新闻上不难看到,许多刑事罪嫌疑犯被押解出门时的表情,情,就好象以为自己是和犹太的耶稣、法国的圣女贞德、中国的谭嗣同或印度的甘地、南非的曼德拉等伟人、英雄一样地在光荣赴难。或以为自己是一个在“保镖(警员)”的护送下,前去参加专门“俱乐部(监狱)”的“名人(要犯)”!更有在校女中学生因为未婚生子,而被拒绝参加“优秀学生会”,结果反而要控告学校“侵犯人权”,更竟然被法官接受,要学校当局“改正”!而被我们引以自豪、誉为现代化标志的媒体及网络资讯。要是统计一下被用得最多的词汇,原来是“丑闻”和“性”之类的东西;而上去人次最多的电脑网站,则更是非“色情网站”莫属(有报导说台湾一个地下色情网站,在破获之前的短短数月内,上网者达五百万人次之多)!如果将上述情况仅说成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种说法充其量也只是表面现象的反映,并没有揭示出问题的本质。而其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没有认识到“知羞耻”是建立人类社会的基础,没有“羞耻心”就建立不了稳定的社会,从而忽略了对这种最重要的“人性”的巩固与加强,使得这种本来就不是生来具有的品质,逐渐削弱和退化。可以认为,人类一旦失去“羞耻心”,的确就和动物没有两样了。而对动物而言,道德、法制又从何谈起?这难到不正是当代社会最严重的问题所在吗?其实,虽然我们多少年来不断在探讨、描写、歌颂“人性”,可惜至今并没有发现其真缔,反而无视违背“特殊性”和“普遍性”这样的基本逻辑学规则,把“母爱”“向往自由”、甚至“自私”“好色”“贪婪”之类,只要是个生物就都有的“天性”当成了“人性”来加以鼓吹,使得这种对“非自然生态环境”的人类社会,大多主要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始本能,得到“火上加油”般的支持。结果,除了表现层次不同外,精神本质上越来越令人感觉到有向“动物世界”靠拢的趋势。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人性”呢?“人性”就是人类特有的,用来控制自己“天性”的能力。具体点说,就是“(懂)礼、(有)义、(守)廉、(知)耻”。如果把“天性”比做“害虫”,“人性”就好象是它的“天敌”或“克星”。为了抑制“害虫”的破坏,就得保护和加强它的“天敌”,否则“害虫”就会泛滥成灾。
 
但是,“人性”绝不像“天性”是先天生来就有,而是和社会互为因果的产物。人类因可以具备“人性”而得以建立其它生物办不到的社会,社会反过来又主导、影响“人性”控制“天性”的范围和能力。从这样的角度来分析当前社会的种种问题,认识其原因是并不困难的,这正是因为我们不仅没有清楚认识到什么才是“人性”,还错误地以为它和“天性”一样是一种遗传的“本能”,忽视了“人性”的教育和培养,使自己不幸落入了“恶性循环”,随着物质文明发展和工具手段的日益强大,不受“人性”抑制的“天性”,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就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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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古代只有少数“采花大盗”会配制、使用“迷魂香”去奸*淫妇女,而今天医药发达,既创造出造福两性生活的“***”,也研究出可充当迷药的“CHB(伽玛羟酪酸盐)”,由工厂批量生产,公开销售,再经过无所不在的媒体宣传报导,“强*案”当然就会大大增加了;由于错误地一味利用贪婪的天性来刺激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必然导致经济犯罪的普遍和恶质化,使各种“摊污盗窃”日趋成为无所不在的行为;而电脑、生物基因等高科技犯罪,可能给社会造成的破坏程度和损失,就更是过去任何犯罪手法所“望尘莫及”的;更危险的是,我们正在企图模糊、削弱“荣誉”和“羞耻”之间的反差,甚至企图取消这样的概念,一旦这个目标达到,我们就可以“当之无愧”地接受“衣冠禽兽”的称号了。如果上述的现象得不到纠正,反而是听任其继承发展、恶化,其後果的严重性是不难想象的。其实也有不少人隐约地感觉到这种危险,所以才会产生“世界末日”的阴影。

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就像过去的许多科幻小说描写的情节,都已经被当代所实现甚至超过一样,今天我们也完全可以科学而逻辑地推论出“人类是如何在为自己挖掘‘坟墓’的?”要是将来有机会检讨“资讯爆炸”的功过,它最主要的“罪过”可能就是这样的“爆炸”“炸”昏了大家的头脑。或者像瞬间涌到的“洪水”,让人迷失了陆地的“方向”。在充斥着无数似是而非的理论、信息中,忽略或忘记了一条重要的箴言“上帝要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这句话的推理含义,就是“人类要是疯狂,当然只有灭亡”。一旦世界上所有“真理”都被疯狂所推翻,它就是惟一留下来的“复仇真理”,不过到那时再相信就太晚了!而我们现在至少还来得及、并完全有可能加以挽回,因为我们已经找出了“疯狂”的原因。只要在人类的人性精神平台还没有完全“倒塌”之前,重新扶正并不断加强上述那几根关键的“支柱”,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上面建构任何理想的物质文明的“通天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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