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综合娱乐区Rising茶馆 一些故事让我们落泪~3~【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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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屋] 一些故事让我们落泪~3~【转贴】

一些故事让我们落泪~3~【转贴】

《感恩》
  
  有一个人,勤劳诚恳,奈何时运不济,一直磕磕绊绊,终于落了难,身无分文,不得不在某个小镇停留下来,寄身破庙,靠打些短工度日,整日里饥肠辘辘。那么大的一个年轻人很快就剩下一层皮包骨,一双原本清亮的眼睛逐渐黯淡。
  没两月,就到了农闲。隆冬季节,山瘦水寒,四处没得短工可做,这日子愈发清冷难熬。虽说镇上民风淳朴,但谁会去为一个来历不清的异乡人添上副碗筷?这人性格又傲,绝计是不肯低头乞讨,就常以野菜裹腹,或去河边捞一些鱼虾。河边有石,椭圆状,皆丈许,妇人们于此捶衣洗菜,欢声笑语,鲜红碧绿。这人远远地望,念起千万里处的妻儿家小,心里份外凄恻,干脆摊开四肢卧于石上,任寒风浸骨。
  突然,有人小声喊,喂。并踢了他一脚。
  他睁开眼,是一妇人,鬓边几缕花黄,脸上一抹胭脂,眉似刚铰,眼有羞意,应是刚出阁不久的新媳妇,神情不无惊惶,手上还端着一大搪瓷碗的饭菜,唇角翘起,呶道,给。就飞一样跑掉了。他感觉是做梦,揉揉眼,饭菜正热气腾腾,足够他吃上两餐。那是中午,没有阳光,但天色清澈,如水。他端起碗,吃得涕泪交加,然后洗干净碗,小心翼翼地放好。
  第二天他并不打算去河边,也许是阳光太好,鬼使神差去了。石头上又摆着一碗饭,这次,他只看见那妇人的背影。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妇人住在河边那门口有一整块青石台阶的屋子里,或是在窗边看见他经常赤足下水故心生怜悯吧。他这么想着,在月光下,眼望屋子里的灯光,心里叹息,漂母之恩莫过如此。妇人给他端了整整二个月的饭,其间,他们未交谈一次。
  开春后,他离开了镇子,继续颠簸流离,虽然吃苦虽然受累,腔子里那颗热烈的心始终不减分毫,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十年后,他鲜花似锦。
  他再次回到小镇,韩信万金相赠以谢一饭之恩,他也得做回现代韩信。青石台阶仍在,那妇人也在,眉眼间依稀当年羞涩,也颇有几分憔悴,见门外喧哗,就出来瞧。他说明来意,搁下十万元存折,欲走。
  妇人嗔怒了,我施却不曾为了报,我那碗饭不过是喂了一条狗。他顿时结结巴巴,又再三表明诚意。妇人却是不受,口气渐而凛冽,你当我什么人了?他甚为不解,大惭而去。途经小庙,心念一动,进去了。庙里已有香火,主持是一麻衣褐鞋老者,便劝他,说那妇人信菩萨,平日善事做得极多,前年却因收留流浪汉,夜里不幸被沾污,丈夫也在搏斗中死去,故而心性改变,颇为怨恨外乡人,自然不愿受其恩惠。
  他不禁大骇,沉默下来,良久转身而去。
  这天夜里,他换上一身褴褛衣衫,敲响那门。那妇人见是他,一怔。他跪下来恭恭敬敬地磕过三个响头,轻声说道,能给我一碗饭吃吗?
  这头他是替所有漂泊在外善良的人磕的。


《风筝》
  
  有一个人,喜欢在城墙上站。那是一段老城墙,枯藤斑驳。藤上偶尔会落下几只黑色的小鸟。鸟声啾啾,蓦然振翅。他的眉随之飞起。
  城墙外的太阳是一个蛋。鸟的喙啄破它,满天烟霞眨眼间滚来。他的影子忽长忽短,竟也是说不出的落寞。他还会放风筝,也真是“放”,线放到尽头,就撒开手。风筝晃晃悠悠,那一泓蔚蓝飘起来。
  他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小男孩的腿是残疾的。小女孩的眼是瞎的。后来,他被人领养。等他再回到这个城市,当年的小男孩已投河自尽。他很伤心,就去追问事情的始因。
  他走后不久,孤儿院也解散了。小男孩一直拼力照顾小女孩。小女孩有很高的音乐天赋。他们在街头卖唱为生,一起在寒风中长大。男孩为女孩受尽地痞流氓的凌辱与殴打。后来,男孩得知小女孩的病有可能获得治疗,就不惜打劫筹钱把女孩送入医院。等到男孩出狱,在歌坛上风华绝代的女孩那双眼睛已是流光溢彩。男孩默默离去,继续在街头擦鞋谋生。但有一天,男孩拎着擦鞋的箱子去观看女孩的演唱会时,遇上几个醉酒的歹徒在砸女孩的轿车,上去阻拦,结果被打得奄奄一息不能动弹。女孩来了,看见爱车被毁,暴怒,立刻吩咐保镖把男孩拖下车继续毒打,还亲手抄起擦鞋的那箱子砸破了男孩的头。女孩或许没认出男孩,或许认出了,但这些不重要,男孩死了。
  男孩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决意为男孩复仇,于是来到女孩身边。女孩也认不出他了。他从最低的马仔做起,一步一步,终于窃取女孩的芳心,成为她的经纪人,并巧布玲珑妙计,让女孩的事业毁之一旦,再干脆利索地抛弃掉女孩。
  他成功了。可糟糕的是,他却已爱上女孩。女孩不过是一个被人宠坏了的孩子。经历一段时间煎熬,隔着几座城市,他打电话给她。他想,他将向她坦白一切,他将爱她一生。女孩就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如实讲了。女孩挂断电话。等到他赶到女孩身边时,女孩也死了,是割脉。女孩的小名叫风筝。女孩还留了份遗书,叫他把她和男孩的骨灰一起撒在城墙上。当年的孤儿院就在城墙旁。


最后编辑2006-02-18 1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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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有一个人,在贫穷与父母的漫骂中长大,却拥有让人惊叹的美貌。十八岁那年,她考上重点大学,很得意。某日饭后,因洗碗与某女生发生冲突,讥讽自费生就是素质差,结果立成众矢所之。有时,走在路上,一群陌生女生会拦住她破口大骂。她很伤心,可惜并不明白这是她年少轻狂的代价。
  因为美,也因为聪明,很多男生追求她。她却去勾引那些伤害过她的女生的心上人,得手,再换掉。女生们恨她愈发入骨。后来就出事了,某晚,不知谁在酒杯里放入催情药,她和一个男生那个了。醒来后,她惊惶失措,以为酒乱了性,就哭。那男生在迷迷糊糊中就拍胸脯,说会待她好,好上一辈子。但没过半个月,关于那晚上的相片就被人上传至校局域网,却查不出是谁干的。流言纷起,那男生承受不了众人的指指点点,就退了学。她也想,可又害怕打碎父母的心,就想死,没死成,被人救了,就没回学校,也没回家,独自去了南方。
  就认识了他。
  那时的她已经习惯游戏红尘。但第一眼看见高高瘦瘦的他,心脏就跳起来了,越跳越高,跳出胸腔,跳入一杯温暖的咖啡里。他是那么从容自信。她被他征服,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情人,因怕他误会,没开口问他要过一件礼物又或一分钱,尽管她知道他是富家子弟,尽管她身边的女友都嘲笑她。她爱他,疯狂的,他是富家子弟也好,街边乞儿也罢,只要他是他,这就足够。
  她是这么想的。
  他们不是这样想的。他是有妻室的人。他闹离婚。他父母威胁要收回他的一切。他妻子整日以泪洗脸。与这个漂亮善良单纯的女人相比,她配不上他。她脏了。她在黑夜里坐,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潸然泪下。她给他妻子打电话,说,男人是猫,爱在外头尝口腥,他心中始终惟有你一个,而我就要走了,你们会王子公主永远下去。她给他母亲打电话,说,他不过是经不起我的诱惑,一时定力不足。他还是你的好儿子,你的话依然是他的圣旨,请再给他一次机会。她再给他打电话,说,请选择自己的妻子,她比我更爱你。
  这是爱的代价。她吞下安眠药,却没死成。一起的姐妹救了她。她躺在病床上,想念他,终于忍不住,又给他打电话。她只想听一听他说话的声音。但没有人接听电话,始终没有。
  出院后,她想起他们相识伊始的那次出游。她记得他说那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她就想沿那条线再重走一遍。一个人走在半路上,真的寂寞。
  问声世上还有谁?相约今日共同归。尝了太多苦与累,只见白云天上飞。潦倒更应酒一杯,莫提长江多少泪。纵然心已极疲惫,还有花儿不憔悴。我的容颜仍还美,犹有蝴蝶相伴随。当杨柳弯腰垂,我已忘了伤悲,阳光让我有些醉。
  她哼着自己写的歌儿,突然明白,他给她的,从头到尾,并不是爱。


《爱》
  
  有一个人,是私生子,在那个红色年代被来自上海的父母播于云南某山区村落。村里人都喜爱她,就决定用祠堂的钱供她读书。她也很争气,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是全校第一。她上北京念医科大学的那天,整个村落都轰动了,穷山沟里飞出金凤凰。他们为她点燃篝火牵起手唱到天明。她的眼睛潮湿了。
  她是靠拿奖学金念完的大学。毕业后,她谢绝一干大医院及科研院所的邀请,没留在城市回了山区,做起乡村医生。白天夜晚风中雨里,外科内科妇科五官科……她一个人就等于一个会走路的微型医院。她还成功地利用网络与同学关系,发起为边远老少地区“千乡万村”募捐药品的活动。她成了当年度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她在镜头面前娓娓叙述着那片山区的美丽与艰难,说到动情处,就忍不住眼泪。她本是性情中人。
  她的亲生父亲从屏幕上认出自己的女儿。他回到上海拼搏了这么多年,已是一个很有钱的私企老板,并再婚N次,生下二男一女,可惜没一个争气,除了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眼睛就盯着他口袋里的钱。他凝视着那颗多年前被遗忘的种子,心中微微一酸,想起那个蓝天如海白云壁立山花烂野的地方。他派人核查完她的身世后没与她相认。他不知道女儿是否愿意认他这个爹。事实上,他也鼓不起勇气。他考虑了很久,捐资在那修了一所医院。
  他和她的来往密切起来。每年,他都去看她。她以为他是那千百万充满爱心之人中的一员,非常尊敬他,喊他先生。他心里很难过,但脸上不动丝毫声色。后来就有人在饭桌上开玩笑,说她和他眉眼那么像,他对她又那么疼爱,干脆她就叫他干爸得了。她就叫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声爸喊得是那么自然。
  后来,他病了,临终前立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全捐给这所医院,并指定她为惟一的管理人。自始至终,她都不知道他是她的亲生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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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拥抱》
  
  有一个人,只有一个词才能腆着脸出来形容他,“完美”。长得俊就不说了,那是爹娘给的。小小年纪就能把圆周率一口气背到几百位后,初中尚未毕业,就能别出蹊径解开让大学教授也为之皱眉的数学难题,上了大学就连续在国内几大重点期刊上发表了几篇份量颇沉的论文。他还会弹很好听的钢琴,做很出色的菜肴,会唱很动听的歌,但性子一向孤僻,视美女若无物。曾有好事者鼓动校花去勾引他。千娇百媚的校花有了一颗征服的心,就施展出浑身解数。
  他却屹立不倒,倒非他是不解风情的鲁男子。他那时已经有了一位女友,一家花店的老板。他爱她。校花没辙了,又不想就此罢手让人嘲笑,提出与他结一夕之欢。他进屋拿了条内裤给校花。校花不解。他笑着解释,拿回去好向那些三姑六婆们交差啊。校花大惭而去。
  他女友长得也美。他很喜欢喝她煮的粥。那种香香的嫩黄的小米粥能打开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他女友非常爱他。他们的认识纯属缘。他坐地铁时爱看书,那天他在看《读书》,倦了,就塞包里。列车进了车,他起身,突然发现座位上有一本《读书》,以为是自己的,抓起来就走,走了几步,想起书在包里,回头一看,身后的她正掩嘴轻笑。
  他们享受着爱情。
  但事情突然发生了。一天晚上,他女友来看他,被一个流氓拦在小巷差点就被糟蹋了。他等得心焦,去找她,见到女友鼻青眼肿的惨状,就用石头砸死了那流氓。赶来的警察制服了疯狂的他。或许是因为心里的某种东西被打碎。尽管法庭最后判决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却开始歇斯底里,一直掩藏在内心深处毁灭他人、也毁灭自己的暴力倾向被诱发。他病发时,就打女友,打得她死去活来,还撞墙跳楼,弄得女友不得不把藏起屋里所有的刀子。后来,实在没有法子,整日以泪洗脸的女友不得不把他送入精神病院。
  他的病越发重了,甚至啃自己的粪便吃。禁闭与惩罚并不能击退他的心魔,毒蛇吐出的信子把他缠成一个死结。他女友又咬着牙把他接出疯人院,心甘情愿地忍受着他的拳打脚踢。他曾是那么爱她呵。
  后来,有一天,他失踪了。她怎么找也找不着。她跑遍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去了报纸电台,甚至几千公里外的警局。他或许是天上的星。这俗世本来就不是他呆的地方。她这么想着,夜夜流泪到天明。
  时间的惯性推着她跌跌撞撞往前走。她结了婚,又离了,没再嫁人,虽然她还是那样的美,并因为曾经历过的,整个人都有清冽香味。但她每日仅一袭青衣,默默地侍弄着那些不停祝福着人们的鲜花。
  五六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那天,她开了店门,一眼就看见他。他在屋檐下,西装皱巴巴,脸上的笑容就褶皱得更厉害。她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冲上前,抱住他。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就像从未有过片刻分离。
  



《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有一个人,出身于书香门第,性情也温柔。念大学时爱上一个乡下来的男孩,爱得一心一意。很多人劝她,说不相配。男孩家很穷,父亲是种田的,母亲在一家小煤矿上帮人缝缝洗洗。因为卑微吧,男孩的性子就有点内向敏感。她就用一腔柔情去撬开那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壳,用爱去滋润男孩的心,一点一滴。
  毕业后,俩人结了婚,并把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男孩确实聪明,确实能干,确实能将一腔抱负化作一个个坚实的脚印,三十岁出头就成了颇有名气的青年企业家,成了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这里面自然少不掉她的汗水、眼泪,甚至血。有一年为拿下一位东北客户的单子,她一口气喝下三大玻璃杯的白酒,最后竟然呕出一嘴的血。她本是滴酒不沾的。男孩赶来了,心疼了,就骂她。她就笑,并惬意地躺在病床上品咂男人骂声里的爱。过了一些日子,她又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着。
  可惜再怎么坚固的爱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又或者说这与爱无关,是命。
  男人与一个女老板相爱了,他们是从生意场上的棋逢对手开始的,惺惺相惜,以至无法自拔。尽管男人没说,她还是知道了。还会有谁比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更易察觉丈夫的异常?望着心不在焉日益消瘦的丈夫,她的心没法子不滴血。
  没了爱,强行留着一个婚姻的空壳子也没甚意思。她主动提出离婚。
  丈夫与女老板结了婚。
  她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她恨这个男人。
  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得了绝症,且是晚期的。人,一下子就凉了,直打颤,蜷缩在屋子里哭,哭得死去活来。她女儿放学回家听见哭声就哭着来敲她的门,喊——妈妈,你别哭。我再也不要爸爸的东西那了。
  男人偷偷来看女儿的事,她早就知道。可怜的女儿啊,妈妈不是为这个掉眼泪。她强自忍下泪水,脸色青灰地开了门,洗净手,给女儿做饭烧汤。女儿最喜欢吃她烧的排骨冬瓜汤。这天晚上,她一个人在被子里发抖。
  第二天下班后,她去买了SKⅡ,端坐在梳妆台前,把肤色抹盈润,然后,带女儿去了男人的新家。心有愧疚的男人与女老板盛情地款待了她。她也曲意结纳着女老板,言笑宴宴。她与女老板讨论着哪家商场的服饰才最有品味,并竭力且巧妙地奉承女老板的茶道、插花手艺等。这就样,没多久,她与女老板成了要好的姐妹——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她的女儿也一天天与女老板亲热了,在她半是玩笑半是当真的口吻下,憋红着脸叫了那女老板一声,妈。女老板,那是聪明人。又或许只有女人才懂得女人的心,很快从迷惑不解中明白过来,俩个女人抱头痛哭。她们都清楚,她的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伤心过度。
  过了几个月,她死了,没给男人留下片言只语,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噙着泪水,望着女老板,轻轻地喊了一声妹妹。女老板慌乱地应,哭得泪人儿似的。她闭上眼睛。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有一个人,是外科医生,医术精湛,曾救活过许多人,心地很是善良,却不大善于处理人事关系,性格内向,结果被人陷害当作某次医疗事故的替罪羊,最后弄得身败名裂。他妻子也立刻抛弃了他。他想过死。死,他见多了,一点也不可怕。但人生既然到了谷底,那么剩下来的也都应该是上坡路。他的大学同学打来电话安慰他。同学的声音很好听,是一束穿过这黑夜的光线。他想也是,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就重新鼓起笑容。
  他回了老家。老家很小,吸根烟就能从街头走到街尾。那是春天,沾满春风的杨絮裹在微雨里,一团一团,在空中浮沉不定,被路两边的灯光映着,像一群刚孵出壳的毛绒绒的小鸡仔。他在临街的小巷里开了一家诊所,自己也在里面住。闲时,就一个人坐,看那些撑着伞在被雨水洗得泛光的马路上走来走去的人。生意不是很好,也不差。毕竟风老是不停地从外面的世界吹来。照顾他生意的有很多女孩,或许是因为他这家诊所足够隐蔽,又或是他的手艺还过得去吧。她们脸上抹很厚的脂粉,普通话里带着较重方言。她们从事的是那种最古老的职业。大多数容貌一般,也有几个美得惊人。他没看不起她们。他是医生,医者父母心。她们不过是可怜的病人。
  有一年冬天,他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惊醒,匆匆开门,却不见人,门口放着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夜是黑色的,比铁还沉,北风刮在脸上嗤嗤响。他喊了几声,没人应,婴儿却啼哭起来。他慌忙把婴儿抱入屋内。这么冷的天是要冻死人的。他熬了一小锅粥,捞出米汤,给婴儿喂下。婴儿可能饿坏了,咂得津津有味,咂完后还扁起嘴对他笑。
  真可爱的孩子。还是男孩儿。做父母的也真狠心。想来也是有不得已处。老天爷造孽啊。他叹息着,收养下这孩子。养大一个孩子确实很难。最初几个月,他也不是没有把孩子送给别人的打算,事到临头总舍不得,就觉得心里仿佛少了一大块东西。也罢,屋子里多一个孩子的哭声也热闹得紧,他脸上渐渐多出几分欢喜。他一直没结婚,其间有人登门说过几次媒,老不成。可能因为他沉默寡言的性格,更可能是他过去的妻子对他伤害太深。
  眨眼六年。他已经习惯每天把孩子扛在肩头送去幼儿园。孩子喊他爸爸,很聪明,经常得大红花,还会跳踢达舞。他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但有一天,是春天的晚上,天空里有满满的蓝,还有那风、那月。他正带着孩子玩,一个女子从柳絮上走过来,径直进了诊所,在他面前跪下。
  她是他曾经的病人。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有着让人窒息的美貌。孩子是她的。她要带孩子走。她已经是有钱人。巷子口停着一辆本田雅阁。她手里还拿着二十万块钱的存折。她给他磕头。他没法子拒绝。他没要她的钱,目送孩子上了那黑色的轿车。他掉下眼泪。
  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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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成了男人寻欢作乐的代名词》
  
  是一个人,是山里长大的女孩,就像草尖上的一滴露水,很美。她走进树林,鸟儿会飞上她的肩膀。她走进水里,鱼儿会亲吻她的脚趾。
  那年,村里修起马路。她帮着去端茶送水,渐渐,就与施工队里一个戴眼镜管图纸的年轻男人好上了。村里的老人劝她,说城里来的后生不可靠。她就笑,不说话。她妈妈听闻此事后非常生气,抹着眼泪告诉她,她亲生父亲也是城里人,是被当年上山下乡浪潮席卷来的知青。她这才明白妈妈过去为什么会对村里管高音喇叭的大伯生气。“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这歌让人听起来确实伤心。她想了想,很认真地说,他不是这样的人。
  就这样,她离开了妈妈跟着那男人进了城。
  男人对她很好,但因为工作性质,一个月也在家里呆不了几天。她就在男人离开的日子里焚一根香,祈祷上苍能让他早点回家。有一次,男人真的提前回来,却断了腰骨,是工伤,被石头砸坏的。她哭得死去活来,因为很多,包括内疚与不安。这是老天爷在惩罚她非份的要求吧。她是这么想的。
  她用心侍候着男人。
  半身瘫痪的男人性情渐渐扭曲,日愈粗暴,有时会狂怒地抄起床头的灯盏砸过来,砸得她血流满面。她不吭声,也不走,任他打,等他心里好过了,才去洗干净自己,再来帮他端水倒尿。就有人劝她离开他。她只是摇头。她妈妈赶来了,心疼女儿,强行把她拽回家。可她又偷偷跑回男人身边。
  生活慢慢艰辛起来,男人单位上虽然还发点钱,她平时也帮工厂里做些绣花的活,钱却只够塞牙缝,日子得数着缸里的米过。更何况男人每天都得喝药,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她为之皱眉不展。这时,老天见怜,她亲生父亲找到她,留下一大笔遗产。她一下子就成了有钱人。于是,铺天盖地的蚂蝗、苍蝇、臭虫就嗡嗡地把她包围住。她没加理会,仍全心全意地侍候着男人。
  可能是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完美的妻子故得把她弄脏来,也可能是觉得妻子太委屈没能享受正常人的性生活,更可能是在病床上躺太久躺成变态了,总之,这天,男人请求她在外面找情人,并把欢好的细节讲给他讲,说这样有益他的健康。她不肯。这还是她第一次不肯答应他的要求。男人就发了雷霆之怒,并口口声声说,她不爱他,连这么一点牺牲都不愿做。
  她哭了一晚上。窗外嫩黄色的月光慢慢地在雨声中融去。那些灰色、黑色的屋顶很快便积起一洼洼明亮闪着光的东西,像钻石。她的目光一点点迷离。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转。她叹了一口气。
  就这样,因为爱,她成了男人寻欢作乐的代名词。





爱一个男人》
  
  有一个人,是音乐老师,生得很美,腰肢宛若山坡下流过的溪流。腿细细长长。她不爱穿丝袜,因为她皮肤的光泽比官窑里出产的瓷器还要好。
  她的恋人是一家企业的部门经理,很有才华,也英俊。他们非常相爱。他们经常在河堤边相拥相抱,甚至舍不得松片刻的手。
  夜色渐深,大大小小的房子都睡去了,发出轻微的鼾声。水色潋滟,潺潺地掬起一波波小小的浪,冲洗着那些从天上掉下来的星光。风扫下岸边柳枝上的尘,有种甜的腥味。他们一起仰望着星空。男人告诉她,天上那颗小点的星叫始影,夏至时分,女孩儿去拜祭它,会越来越漂亮。在它南边大一点的星叫琯朗,男人冬至时分拜祭它,就能得到智慧。
  她心里很开心,就说,要是咱们能去南极看星星多好啊!那里干净,离星星也近,说不准天上的星星真能听见我们说话呢。若是饿了,逮一只企鹅扔雪里冰冻再架火烧烤;若累了倦了乏了,就裹一身冰雪互相抱紧酣睡然睡去,直待千千万万年后,后人在冰雪里发现我们。那时,我们的眼睛是冰,脸是冰,手是冰,腿也是冰,冰得蔚蓝而且清彻,身体里面没有一丝杂质。哇,他们一定会说,好浪漫哦。男人就笑她,说她傻,只会说傻话,还用手指头去刮她的鼻子。她咯咯地笑个不停。他们就约定旅游结婚,买下二张船票,从大连出发准备去海南,再回来领结婚证书。海南虽然没有冰雪,但听说阳光很好,更何况还有天涯海角,他们都很喜欢李叔同的那曲《长亭外》。
  很不幸,他们遇上一场突如其来的海难。两艘轮船面对面相撞。船开始下沉。风浪很大,视线不及十米远,大颗大颗的雨点砸在脸上。人们惊慌失措,奔跑,嘶喊,情形就极类似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她的男友拼命地把她往为救生筏上推。很快,救生筏上就满了人。男友也挤了上来。
  这时,筏边来了一个孕妇,跌跌撞撞,抓住筏边就不撒手。就有人用力去拗孕妇的手指,催撑筏的人快点把筏驶开。孕妇清秀的脸上满是泪水,头在船边尖锐处一磕,鲜血顿时溅出。人们不约而同地扭过脸。她男友也迅速扭过脸。
  生或者死,这可不是开玩笑,不是在公交车上让座。
  她犹豫了几秒钟,又怔怔地打量紧紧搂住她目光瞟向远方的男友。她猛地推开他,纵身跃入大海,抱着一根木头在劈头盖脸的大浪中开始歌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这歌很凉,按说她应该唱其他欢快点的,可她就唱这首,反反复复地唱,尽管在此期间,一块锋利的钢板被海水席卷而来在她脸上重重一割,她仍没有停歇半刻。喧哗淡去,这偌大的世界里也只有她清澈的歌声。他们都获救了。这次特大海难竟然没有死一个人,也算奇迹。离他们不远处有艘渔船,救援得及时。
  上岸后,他们分了手,准确说是男人不告而辞。也许是因为她左眉骨至下颌处出现一条深深的疤痕,也许是因为她的行为让男友觉得自己是懦夫不敢再面对她吧。她甚至都来不及告诉他,她肚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男友消失了。是出了国。这是她后来才知道的。她生下一个女孩,带着孩子安静地生活。只是她再也不唱那首歌了。
  十年过去了。这天下午,她在家里为女儿做衣服,接到一个电话,是昔日男友打来的。他说他已回到这个城市。他祈求她的原谅。他说,若她能原谅他,就来河堤边吧。他会在那等她。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她立刻披上衣服赶去。她爱他,这十年,她没有一时半刻能忘掉他。她匆匆奔跑,眼里已经有了盈盈泪花。她路过她女儿上学的小学。正是课间休息的时候。女儿在校门口与同学们在玩。她看见女儿,怔了怔,脚步缓下,突然一辆急驶而来的出租车撞倒了她。
  她被送入医院。她女儿也哭着跟来了。
  生命从她身体里飞快地流逝。她醒过来,握住女儿的手,叫女儿去河堤边。你爸爸在那。她气息微弱。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她眼瞅着雪白墙壁上的那块石英钟,心里一片茫然,他是不是已经走了?女儿却摇着头就是不肯。她发了脾气。她还是第一次对女儿发脾气。她从病床上掉下来。女儿慌乱地应,迟疑地去了。她叹口气,他是否会相信女儿是他的?真遗憾啊。她慢慢闭上眼睛。
  她终究未能见到他最后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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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
  
  有一个人,生性风流。很多女孩子都迷他。他也爱与她们厮混。有花堪折径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他很年轻,但早早有了妻室,是他刚毕业分配到这个城市时娶的。一个平凡的女人。他们的结合似乎是意外。她是护士。他是病人。他打篮球摔断了腿。她秉着一个护士的职责用心照料他。他一时晕了头,又或是因初来乍到太过寂寞,就向她发起一阵猛烈的爱情攻势。她稀里糊涂答应了。新房是医院里的集体宿舍,有二间,在一棵大樟树的浓荫下。树干笔直挺拔,树叶青翠芳香。清脆的鸟鸣声惊醒了露珠儿,清晨的阳光用千万束光线为他们挑起窗帘。树的外面是一堵很高的围墙。墙壁外面是一条马路。红尘滚滚。他们恩恩爱爱。渐渐,他腻了。
  他是这般帅,这般才学出众,更何况这又是一个消费男色的时代。一干艳丽的女子为他陶醉。有人劝他离婚另娶新欢,他也动了心,一时没鼓足勇气对温柔端庄的妻子言及此事,就开始夜不归宿,偶尔回家也是酩酊大醉。
  他从来就没注意过头顶的月亮。那像一大滴眼泪的月亮。
  他妻子夜夜在窗边望他。月亮的光把她全身上下都打湿。那巨大的樟树用无数枝丫沉默地折叠着她的影子,慢慢地折,一直折到她心碎。她终于心若死灰,正准备提出离婚,他出事了。因争风呷醋,一个男孩拦住他,用刀捅他,他反抗,失手把男孩推下楼。男孩摔成半身瘫痪。他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
  没一个女孩子来看他。他也明白,他与她们不过是逢场作戏。他不恨她们,就是觉得对不起妻子。他给妻子写信,请求离婚,请她忘掉他。她带来一句口讯——离婚的事以后再说,现在,他要做的是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他隔三差五还会收到她托人送来一大包裹东西。
  六年过去了,他获得假释。他在忐忑不安中想起少年时读过一篇文章,就写了一封信给他妻子,如果她还要他,就在那棵樟树上挂一条黄手帕;如果不要他了,就不必挂,他会直接坐车离开这个城市。他为自己的矫情暗自苦笑。可他是真的很希望妻子能原谅他。在高墙内,他发过誓,他再也不会让她失望。
  那天,他瞥见满树的黄手帕。一条条,挂在风里。他热泪盈眶,下车,狂奔,在他们当年的新房门前收住脚步,深吸口气,轻推开门。他想喊妻子的名字,却看见一个陌生女人。女人是他妻子的同事。
  她告诉他,他妻子五年前就死去了,因为精神恍惚,出了车祸。
  他不相信,就问,包裹呢?
  包裹是他妻子托女人送的。女人还拿出一张存折,是他妻子留下来的。他妻子临终前流着眼泪叫女人照顾他。女人没法拒绝。
  他呆住了,瞳仁放大,眼珠子缓缓凸出,眼前一阵阵发黑,一股冷气从脚心直蹿上百合穴,突地炸开,现出一圈圈淡黄色的光环,一个套一个,忽明忽暗,忽大忽小。一丝幽蓝的火焰在胸腑间漾开,心脏里立刻迸出几根沾满鲜血的钢针,不可能,她骗人!他颤抖地推开窗,喊,这,这些又是谁挂上去的?
  女人叹息着说,她早已原谅了你。她对我说过。我想,你有权利也有义务知道这个。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你。




《他们恩恩爱爱地过了一年又一年》
  
  有一个人,爱上一个女孩儿。他第一眼看见她就爱上她。
  她生得真美,红唇贝齿,眉眼如漆。柔的、嫩的、香的,几根线条自肩胛处滑落,在一对浅浅小小的乳房所勾勒出来的“凸”字上轻轻一荡,弧线下滑,越过腹部,在腰间一拧,就让人情不自禁屏住呼吸。
  女孩儿在街东头开了一家精品店,卖一些项链、手镯、发夹以及毛绒绒的卡努比、机器猫叮当等。店面很小,也就十来个平方,但外面有一个很大的遮雨篷,可怕因为不是水泥地面的原因吧。若不是刮大风下大雨,女孩儿一般都蜷缩在店门口那把漂亮的藤椅里看书。多半是亦舒的书。女孩儿的裙摆短短的,露出光滑白晰的一截小腿,脚趾甲上还涂着紫罗兰色的蔻丹。
  他在女孩儿店里买了很多东西,很胡乱地买,比如水晶发夹,他买了五个。有一天,女孩儿奇怪了,问他,发夹有大有小,为什么不带女朋友来亲自试试?他脸红耳赤,一时说不出话。老天爷知道,他还从没谈过恋爱呢。他慌乱退出去,连买的东西都忘了拿。
  好几天,他都不敢从女孩店门口过。还没靠近,心脏就擂得比鼓声还急。终于,已经消瘦许多的他在朋友鼓励下,大步迈入女孩儿的店里,就像一个十足的傻瓜,艰难地对女孩儿说道,我喜欢你。女孩儿就笑,我也喜欢你呀。他咽下一口唾沫继续说,那你嫁给我好吗?女孩儿笑着摇头。
  他的勇气突然崩溃,抱头窜出店门,一个人奔至偏僻处,放声大哭。
  没有人看见他的泪水。清风阵阵,撩起天地间的秘密。他渐渐止住哭声,惊讶地注视着身边的草。草上沾有几滴他的泪水,晶莹剔透。它们发出一组组神奇的音节,明亮而且透彻,与故弄玄虚的魔术无关,就像一根手指,为他轻轻推开那些掩藏在灰尘下的一个纯净的世界的门。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感受,并且是如此巨大。他忍不住轻咳出声,伸手去触摸草的颜色与形状,都是绿色的,浅绿、嫩绿、深绿,翡翠绿,尽管也都是边缘有锯齿的线状,长度、宽度、以及锯齿都不一样。它们结成部落,星星点点地撒在大地上。一些蚂蚁在草丛中出没。他心念一动,年轻人性子里的倔劲上来了,立刻跑去商店买了一罐蜜糖,稀释好,用手指蘸着,再跑到女孩店门口写字。
  他写的是“我爱你。”
  很快,无数只黑色灰色褐色的蚂蚁迅速从各个缝隙里钻出,排行纵列,首尾相接,顺着他在地面上勾勒出来的字迹,奔跑、交谈、忙碌,就宛若一群世上最英勇的士兵,用鲜活的生命点燃汉字。
  这回轮到女孩儿面红耳赤。她关上店门,匆匆逃离。
  第二天,他又拎来一大桶蜜糖。蚂蚁更多了。那三个汉字让女孩儿彻底头晕脑胀。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整个县城里的人都轰动了。大家都在猜女孩儿什么时候会打开她的店门。
  就这样,他与女孩儿相爱了。
  他们恩恩爱爱地过了一年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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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加减乘除》
  
  有一个人,爱上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就像花儿吐出来的蕊。他跑去向女孩儿求婚,求到第八十九次,女孩儿抿嘴答应了。
  他们俩爱得是那么狂热。每天早上他都要亲亲她的嘴才肯去上班。而她回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扑入他的胸膛。
  他是工厂的工人。她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
  工厂效益不好,店里的生意却蒸蒸日上。她央他来店里做事。他就笑,一个大男人来店里能做啥?她一撇嘴,嗔道,外面帮人剪发的大师傅都是男人哦。也是,可他终究抹不下这个脸,毕竟他们生活在小县城里,而这种事在当地似乎一直便是女人做的。
  渐渐,他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说女孩儿前些年去南方,说是进厂打工,其实是卖,否则哪来钱开这么大的一家店。他不相信,心里总归不大舒服,耳朵里像飞进几只苍蝇。他没问女孩是否曾有其事,每天早上仍去亲她红艳艳的唇,不过,渐渐就有些心不在焉。
  过了一段日子,店里出事了。一伙混混跑到店里美容,要求按摩,要求提供那种服务。女孩儿说没有。混混就破口大骂,骂她是婊子,是烂货,还动手砸店里的东西。女孩儿报了警。混混们逃走了。可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到了他耳边,就成了那些混混个个与女孩儿有过一腿。
  他非常伤心,就喝闷酒。酒是好东西,喝得他眼睛里的血丝活像一群会蠕动的蚯蚓。女孩儿去夺他的酒杯。他一赌气直接拿酒瓶往喉咙里倒。
  女孩儿问他怎么了?他不吭声,酒喝得越发凶。女孩儿是聪明人,问他是不是被那些污言秽语脏了耳朵?他不说话,搂着酒瓶,开门,一个人醉熏熏去了屋后的土堆。女孩儿很难过,就向他发誓,她真的没做过那回事。钱是她辛苦赚来的。他不停点头,大着舌头含糊不清地说,他相信她,就算她有过那回事,他也不在乎。女孩儿急白了脸,就想辩解,可越辩结果反而越糟糕。他还是天天晚上跑去屋后,坐在石头上数星星,一直数到天上连一粒星辰也没有。
  女孩儿想了很久,就开煤气自杀了,留下一封很简单的遗书——
  爱不是加减乘除。我不要你所谓的不在乎。
  爱是相信,不是怀疑。
  
  他抱着女孩儿的身子哭了很久。
  过了三年,他成了当地手艺最好的理发师。




《连声惨叫也没有》
  
  有一个人,下岗了。这不奇怪,现在把守工厂大门的都得厂长级别。
  他拎起刀去讨厂里拖欠几年的工资,硬是追得厂长光脚满世界跑,但钱终究是没有。厂长的老婆也为他拍手加油,恨不得马上就能去民政局领抚恤金。
  他就去摆水果摊。他原来是干车工的,刀子耍得雪花一般,眨眨眼,一个苹果也就削好,皮不断,大小一样,厚度均匀,让不少人大开眼界。生意不错,但旁边一个摆香烟摆的大嫂,生意就极清淡。大嫂人很好,虽然自己的日子过得紧巴巴,却热心地为他牵过几次红线,可好手好脚的城里闺女谁会看上他?若娶个瞎眼的哑巴的,他心里又堵得慌,好歹他也是技校毕业。说来惭愧,他都三十出头了,还没尝过女人的味道。有时,火憋大了,晚上就早早收了摊,挤到小巷深处一家录相厅里看通宵,用手解决问题。
  日子过得很安静。破桌破椅破箱破锅破碗破瓢破布。一盏盏灯光从无数个窗口迸射而出,这些长短不一的光线跳跃在空中,像一把把剔骨小刀来回挥动,并从空气中挑出一丝丝的甜腥味。他常就着这些灯光看小说。他喜欢看武侠小说。主人公都有神功绝技,一刀劈下,可以让空气呼呼燃烧。他常幻想自己手执一把倚天长刃于高山巅向万里明月发出清啸。
  他念技校时,曾从一个罗汉的马子那借来一本武侠小说。他们那称呼社会上的小混混叫罗汉。马子,就是男人的女朋友,而且一定是有那种关系的。罗汉的马子一定都是很漂亮的。借给他这书的罗汉马子更是极品。那皮肤,比豆腐脑还白。那眼睛,说是天上的星辰,就庸俗了,简直比一汪水银中滚动的两点黑漆还晶莹。那腰,嫩,再灰蒙蒙的服装也掩不住,嫩得只需轻轻一掐,就能掐出水。何况她还有的确良衬衫。要命的是,他对她有想法。他对我没感觉,还告状。害得他被一群罗汉暴打,追过七八条街十几条巷,那个惨,惨到没脸见人。
  他微笑起来,忽然听见一阵喧哗声,抬眼望去,几个穿制服的人在大嫂摊位前呼三咤四,说着话说着话,就动起手,那些人猛地掀翻香烟摊,其中几个用脚大力地踹跌倒在地的大嫂,嘴里还喷着脏话。一股火就撞上他胸口。他就上前试图拉架,鼻梁上轰地一声,血溅出来。他下意识地挥出一拳,一朵花也就开在揍他的那凶恶男人脸上。
  他被警车带走了。他从局子里出来已是十多天后的事。他在局子里经历过什么,谁也不晓得。他没再回去摆水果摊,从别人手里买下辆半成新的三轮摩托车,没有牌照,价钱便宜,卖家苦着脸说没办法急用钱。他把钱一张张数给他,手指颤抖,几张钞票忽然滑落于地。卖家这才诧异地发现他俩大拇指上各有一圈青紫。这双手怕是连刀也握不紧了。听说被上过拇指铐的人都是穷凶极恶的人。卖家心惊肉跳地拿钱走人。
  他沉默地望着远方血红的天穹,眼睛里空空荡荡。骑三轮摩托在城里有个古怪的名字叫“麻木”,为什么是叫“麻木”而不是别的什么?他不知道,也没兴趣了。闲时,他仍然会坐在三轮上看那些武侠小说,只是再也不想什么,那些书,不过是一些铅字。
  过了一些天,也是夜里,他在车站附近慢悠悠行驶,等待生意,突然,一束灯光迎头罩来,几个交警出现在前面,向他招手。检查?他心中格橙一下。他的车子没牌照。他下意识地扭转车头,封大油门。被交警抓住,也就完了,牌照、行驶证就要一千多,再加罚款,罚款比买车钱还要多。交警大队门口经常有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人,有青壮、有妇女,有十来岁的小孩、还有头发雪白的垂垂老者,或蹲或卧或躺,但他们的哭声从来就没一点用处,钱是一定要交的,规章制度在这些人头上是从来不会打上任何折扣。
  他大声咒骂着自己,为何今晚要走这条路?走多了夜路,终会逢上鬼。他把油门封到极速。身后轰鸣的马达声越来越近。他们赶来了?他开始发慌。前面是铁路岔口,栏杆正缓缓放下,一列黑乎乎的火车急驶而来。他一咬牙,心一横,龙头一扭,对着栏杆直冲而去……车底一阵振动,这辆老爷车的链子猛地断成两截,并死死地卡入轮胎中。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尖嘶。他飞了起来,巨大的惯性让他从车上一跃而起,像极了武侠小说中那些能上天入地的英雄。没有几个人看见这一刻。当他从空中落下摔倒在铁路中间,挣扎着想爬起来时,火车疯狂地冲上来,把他辗成稀巴烂。一切是这样迅雷不及掩耳,连声惨叫也没有。
  





《她真的想不起他是谁》
  有一个人,爱上一个女人,她是他同事,可她却是别人的女人。他们之间的距离大得可以并排辗过几辆十吨大卡车。他很想走过去,他也不怕被车撞死,可她肚子突然就大了,没多久,手上多出一个皱巴巴的孩子。她每天都在笑。
  他每天都在咬自己的手指头,咬得咯吱响,就像咬美味可口的凤爪。
  他花了许许多多的时间去看蚂蚁。蚂蚁是摔不死的,从桌上掉下来没事,从一楼掉下来还是没事,从十楼掉下来仍然没事。他就跑上五十层的高楼把蚂蚁扔下去,尽管他一直没能找到那只腰间系了根红绳的蚂蚁,但他相信,它一定没死。
  他很伤心,夜里睡不着,就拿脑袋撞墙,撞得墙壁都开了缝。他似乎恍然大悟,便跑到山门中,跪下,削去头发,嘴里念着南无阿弥佗佛,把木鱼敲得秃秃响。庙里的和尚给他取名慧根,说他有慧根。他想也是的,所有的菩萨观音在他眼中都与她一般模样。
  他又看见她,她的孩子站在她背后,胸口佩有一枚名牌大学的校徽。她对他微笑。他的心就像曾被他敲碎过的那些木鱼忽然间就已粉碎。他走过去,双手合什弯腰稽首。
  他听见她说,大师真是得道高人,不沾人间半点烟火气。
  她在菩萨面前祈求着。然后走了,她忘掉了他,事实上,他们只曾是在一个工厂里呆过,同事的时间并不久。忘掉是正常的,记得才是奇怪的。
  他叹息着用菜刀切下自己的左手拇指,这根手指头早已被他啃掉了指甲。
  他脱下袈裟,拿了庙里的一点香火钱,下山,买了双皮鞋、一身西服、一副眼镜,径直去了烟花巷。他弄得满头大汗,还是不能完事,那年纪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姑娘生气地噘起红艳唇。他很惭愧,赶紧付钱,逃出门外,满天的星光都是他的眼泪。
  他在城里住下来,为的是能在她路过时多看她一眼。他找了个活,用瓦刀砌墙,这并不比敲木鱼困难。他浮在城市的半空,云从他脚下流过。
  他看见她的丈夫不停地咳血。他看见他的孩子写了一封封信要钱。她却下了岗。她在街头帮人擦皮鞋,城管逮住她,用力揍她。她擦去眼泪骑车去送报纸,被风刮倒了,跌入水洼,她赶紧把濡湿的报纸塞入怀里,试图用体温去烘干。她去帮人做钟点工,一个傲慢的男人叫她为他捶背,她捶了,男人却使劲儿地捏她的乳房,她哭着跑开。她的脸因为风吹日晒雨淋迅速地粗糙。但在给孩子的每一封信里,她都笑意盈盈。
  她不是向菩萨祈祷过吗?
  太阳极小极亮,像一枚针,扎在天地之间,很疼。
  他想了很久,把所有的积蓄买了人身保险,在受益人一栏上,工工整整地填上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俗,但很好听。那天,天气真好,他与往常一样慢慢爬上脚手架,脚底忽然一滑,在一片惊呼声中,他像鸟儿般飞起来。他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他在飞速下坠时看见一只腰间系着红绳的蚂蚁。他很开心,惬意地闭上眼睛。他摔成了稀巴烂。
  他不知道,以后发生的一切并未如他所愿。肥头大耳的保险调查员几番窃窃私语后,在事故原因栏上写上“自杀”。她没拿到一分钱,但知道了他的名字。她不无奇怪。她真的想不起他是谁,一点印象也没有。她有点难过,很快好了起来。她的丈夫在病床上,她的孩子还在远方。她继续像陀螺一样奔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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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他看起来像一大堆紫黑色坚硬的牛屎》
  
  有一个人,已经很老了,一直未娶。
  他爱过一个女人,那是冬天,天空里竟也有火焰流淌。他遇上她,他那时还是学生,她已参加了工作。她在雪地上摔倒,他扶起她,傻了,整个人立刻掉进她一双晶晶亮的眸子里。她轻拍雪花,嫣然。他们好上了。她说她想看君子兰,他为此逃学扒火车去云南弄来两盆;她看中一对耳环,他自然毫不犹豫卖血换来几百块钱买下来。
  她的身体很白,比一大团软软的棉花还要白。她的胸口有一粒红痣。她最喜欢蜷缩成一团,憩息在他怀里。他说他要娶她,她说她不会嫁给他。他来自乡下,也没钱。她很冷静地说。她说只要他陪她开心就好。他很难过。但不知是从哪天开始,她忽然不见了,就像一滴水消失在水里。他找遍每一个地方,都不能找到她。
  他开始写信,写了整整二十年,每天一封,每封信都是一张薄纸,信上写着她的名字,然后装进信封塞入邮筒。他不知道她的地址,信封是洁白的。
  他终于老得皱巴巴了。他在城市里慢慢地走,一飘一荡。也是冬天,风伸着手指头抠着灰白色的天幕,抠出漫漫乱絮。他觉得冷,哈着气,紧搓双手。突然,一个很暖和的女人向他靠过来,并把他拉入屋内。房间里很乱,阴暗潮湿,屋子里只有张桌子,一张床。桌子上供着一尊观音菩萨,也许不是菩萨,是花神娘娘,却没有香火,胡乱码着一堆学生课本。墙壁上粘满一块块黑色污渍,有像人头的,有像狗鞭的。被褥却清洁,雪白,还印有小朵紫色的花瓣。
  他不知道女人要干什么。很快,女人从他口袋里摸出几张钞票,笑了,把他推倒在床上。女人很有敬业精神,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已淹没在女人身体里。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的第一次。他大汗淋漓,脑海里满满都是她的身子。他喘息着,用力着,突然,瞥见身下女人胸口,那也有一粒红痣。他没来由地一阵恐慌,心脏咚咚地捶了两下胁骨,太熟悉了呵,身下这女人的眉眼、神态、嘴角尖尖的笑……就与当年的她一模一样。
  他下意识地喊出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发音很怪的生僻字。这么多年,他看过那么多本电话号码薄,就没发现一个与她重名的。
  他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女人的身子瞬间就已僵硬,一点点,往外绷,眼看就要断裂,他想抓住女人,女人已跳起来,像一只被踩住尾巴的猫,胡乱地披上衣裳,就朝门外狂奔。门外有好大的雪啊。
  他追了出去。
  第二天凌晨。雪铺满了大地。他卧在街头。不知是哪个好事者把他身上的雪花给弄了个干干净净,这让他看起来像一大堆紫黑色坚硬的牛屎。
  





《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有一个人,不是一个有趣的人。她有几个同事,大家都说他们是有趣的人。有一次,她在打字。同事走过来,手里拿个充电器,笑眯眯地指指她脚下的插座说,你那空着也浪费资源,还不如让我插进去用用吧。
  办公室里顿时乐成一团。她脸色雪白,都是过来人,有什么听不懂的?她没搭理。可不搭理不等于就能解决问题。同事大摇大摆蹲下身,把充电器往插座上按去,绷直嗓子继续嚷,你这里咋这么紧?我都插不进去了。所有的人都乐不可支。她没忍住,抄起键盘就朝同事脑袋上砸去。她理所当然被炒了鱿鱼,还赔了几千块钱医药费。
  她回了家,拭去泪,开始了求职生涯。
  她是文学硕士,但这似乎并无多大用处,倒是她的容颜却帮了她不少忙,这也不是说她就沉鱼落雁了,主要是因为皮肤苍白,再加不苟言笑,她整个人就显得颇是冷艳,这或是会激起男人一颗征服的心。
  就这样,她接连干了七份工,没一件能干长,于是妥协了,就与第八位老板上了床,毕竟他长得还帅,眉眼也有点神似她死去的老公。她在与他欢好时老情不自禁喊丈夫的名字,这让老板很不愉快,就捏她,用力地捏,像捏布娃娃。她的脖子差点被他捏断,白晰柔软的身子满是他的手指印,很快,它们就变成青色的肿块。她忍住疼痛。
  老板给她的薪水很高,也的确把她当人才使用。这一点点委屈算得了什么?
  过了一些日子,老板那些狐朋狗友看她的眼神一个比一个暖昧。她扒开那些男人的手。就有人发怒了,臭婊子,装什么正经?你哪里我没看过?她低下头,就想走。又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婊子,你屁股上的胎记很像山水画嘛。
  她顿时眼冒金星,良久,跌跌撞撞去找老板。这么多年来,也只有他才见过她身子。老板笑了,手一摊,说,这有什么?不要把美藏起,那是暴殄天物。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才会更好。所以我用摄像机拍了些你的写真,给朋友瞧瞧。大伙都夸你的身材一级棒。你应该感到高兴啊!
  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有一个人,是寡妇。她有一个女儿。女儿很听话,也聪明,才五岁大,就能背几百首唐诗。她死去的老公,读多了书,有点迂,学雷锋做好事搭上自己一条命不说,还替她娘俩欠下一屁股的债。她搂着女儿哭。女儿怯生生递来卫生纸。她红肿着眼,拿起前些天为女儿买的一个小玩意。是一块纸板,一面画有只鸟,一面画有只笼子。转动纸板,这鸟便在这笼子里了。笼子是无处不在的。
  她就去开了一家服饰店。店铺多如牛毛,她每日早出晚归累得浑身似散了架。这倒没啥了不起的。谁活着不辛苦?只是街道上还有许多流氓,他们挨家挨户收保护费,若谁不给,他们或是半夜往店门口浇粪便,或是整天十多个人坐在店里,有顾客进门就朝外赶。用他们老大的话说,要文斗不要武斗。她做了几个月生意,一结账,还亏了千把元钱。她长吁短叹。
  这时,她女儿已经七岁,晓得做饭,并熬汤给妈妈喝,还会踮起脚踩在椅子上,把窗户上的玻璃一扇扇擦亮。女儿乖得令她心酸。
  她很想为女儿再找一个爸,就托人到处去说,捡来挑去,找了一个在车站仓库当管理员的男人,图他忠厚老实,但她万万没想到男人只是对别人忠厚老实,对她却拳打脚踢。打她倒也没什么,还打她女儿。她只好又离了婚,离得伤筋动骨。但男人并没有就此放过她,仍不停地前来骚扰。在一次冲突中,她失手打死男人,因过失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那一年,她女儿十四岁。
  她从牢里出来时,女儿已经不见了。
  她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并到处寻找女儿。再去叙述她所曾遭受的罪已经没多大意思。在此期间,她甚至还领养了一个从路边捡来的畸形女婴。女婴背部长有一个很大的先天性肌瘤,可能因为神经压迫,只会叽叽地叫。她用米粥喂养她,很用心地喂。可那些男人,不,准确说是那些还没长大成为男人的男孩却从她手里夺走那女婴。他们乘她不在,把女婴偷出房间,扔在地上,当球踢,不时发出阵阵欢呼。女婴在地上笨拙地滚,叽叽地叫,一直到死,都在叽叽地叫。
  一个女人究竟可以悲惨到什么程度?
  小说《活着》中的福贵也很悲惨?不,这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悲惨并不仅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更多的取决于人们的内心。她曾受过的高等教育,那些关于尊严等此类字眼就像一柄放大镜,把疼痛放大数十倍。福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知的,阳光的热量只会让他背上流汗,不能让他心里出血。更何况女人的肉体总要给她们带来更大的羞辱。
  她没有寻死,当然,她对此想过千百回。但她还要去找失踪的女儿。
  她就像一粒锤不扁、压不垮、煮不烂的钢豆儿。哪怕在某日深夜回家的路上,就算被几个衣不蔽体凶恶的流浪汉拦住轮奸,她既不求饶,也不反抗,更不流泪。她任他们肆意蹂躏。她知道任何求饶都无济于事,她知道任何反抗只会激起更残酷的折磨,她知道任何眼泪都无法打动他们的铁石心肠,她知道任何呻吟都会让他们开怀大笑,她还知道任何呼救声只会让路人匆匆加快脚步而邻街窗户那亮着的灯会一盏盏迅速熄灭。她的腿被男人打断过,乳房被男人用刀划破过,左边那个的乳头还不见了,是男人用嘴啃掉的。她躺在黑夜里,躺在坚硬的大地上。当那些流浪汉心满意足地离开她的身体,她就爬起来,找一个水笼头,掬一捧凉水,洗净下身,回到那租来的小屋,休息半天,继续出来赚钱工作。
  她要为女儿赚够嫁妆钱。女儿啊,你在哪?
  终于有一天,她找到了女儿,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女儿光着下身瘫在街头,脸是青灰色的,那种带金属光泽的青灰,人瘦得不行,手臂上满是结着硬痂的针眼。有人在一边叹息,说这个粉妹好可怜,说这个粉妹十几岁就到处陪男人睡觉想赚钱买东西给牢里的妈妈寄去,结果被人拐卖到山里,千辛万苦逃出来,又掉进黑社会手里,被人用毒品控制当成赚钱工具。现在整个人都彻底完蛋了,就靠捡垃圾筒里的东西吃,偶尔清醒时还会喊几声妈妈。
  没有泪水,这个世界就很干净。
  她把女儿带回家,为女儿洗净身子,再炒上几个小菜,喂女儿吃下。女儿吃得很香,她也吃得很香。菜肴里面放了足可以毒死十头大象的老鼠药。
  她在恍恍惚惚时听见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有一个人,十四岁那年,她有了继父。
  继父很有学问,是大学教授,待她也特别好,很耐心地教她功课,经常给她买衣服,还常瞒住她妈给她钱。年底,她生日,她继父买了一款三千多块的手机送给她。她妈责怪她继父说,孩子这么小,用手机干吗?继父就分辩,说只要孩子喜欢,钱算什么?而且现在的孩子有几个没有手机?不能让孩子在同学那抬不起头。再说,有个手机也方便家长与孩子联系。
  继父带来一个十二岁的儿子。继父对他要求非常严格,很少为他买东西,更甭提私下里塞钱,还是她妈看不过眼,会经常买点衣服、球鞋什么的。她妈就小声说,要不要给儿子也买一个?她继父一摆手,笑着说,免了,儿子还小。何况女儿是外销产品,当然得从小就注重包装啦。她在自己的小屋里听见继父的声音,很感动。她早就看上这款手机。那次陪继父上街买东西,她只不过在摆有这款手机的橱窗前多呆了半分钟,她继父就记下来了。她兴奋地用手机给好友发短信,告诉她们,她有一个天底下最好的爸爸。她发了一个又一个。
  继父爱抱她,爱亲她的脸。她虽然不大喜欢,也没放心上,以为这是他表达爱意的方式,毕竟他是教授,还曾留过学。她在家里很少喊爸,而呢称教授。
  几年过去了。渐渐,事情就不大对劲。继父抱她时越来越用力,还有意无意侧过头对着她耳垂呵气,那双白晰柔软的手更时不时落在她臀部来回揉搓。她吓坏了,绷直身体,每一根神经都感受到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压力。她猛地推他,跑开。然而,这仅仅是开头。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开始上演。他有每天冲凉的习惯。于是,只要她妈不在家,他就叫儿子去做作业,然后肆无忌惮地裸露出下身跑到她房间里来。门是没有锁的。她跑去买了一把,自己装上。他老实了几天,但几天后的午夜,她妈上夜班,她妈是医生。他从阳台那边翻入她房间,扑上来。她被撬开。骨头都被他捏碎了。他就像一头兽。教授——叫兽。
  她不停地喊。她不知道自己喊的是叫兽还是教授。她的眼泪打湿了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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