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推脱的责任【转贴】


一对离婚十年的夫妻,由于女儿的抚养费问题再次对簿公堂,尴尬、痛苦、矛盾的心情像针扎一样折磨着这个破碎的家庭。一幕触人心灵的悲剧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心酸不已……
   
    短暂的婚姻

    1992年,阿强怀着美好的憧憬从农村来到了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然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无法摆脱的孤独感使他尝到了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他开始变得颓废,怨天尤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小惠。这个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姑娘深深打动了他的心,使他情不自禁地感到兴奋、激动。爱,使他重燃生活的信心。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颗火热的心走到了一起,组建了甜蜜的小家庭。两个人经常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构思美好的未来。然而激情退却之后,烦琐的家务事,拮据的经济状况,使两人渐渐从梦中醒来,开始埋头于各自繁重的工作之中,家里渐渐没有了笑声,取而代之的是相互的指责和吵闹声,生活变得枯燥乏味。一年之后,他们的女儿甜甜降生了,这个冰冷的家庭才重新有了快乐。但是短暂的新鲜感过后,孩子无休止的哭闹声、额外增加的家庭劳动让两个年轻的父母感到身心疲惫、烦燥不安。他们常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相互指责,大吵大闹,甚至拳脚相加……生活渐渐没有了味道,感情慢慢变得淡薄,两人最终选择了分手。女儿甜甜跟着妈妈一起生活,阿强则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00元,直至其成年。

    痛苦的煎熬

    分手后,小惠没有投亲靠友,也没有再嫁,而是四处打零工,带着女儿过着居无定所、清贫艰苦的生活。起初,她的工资还能勉强维持生活,但是随着女儿长大,家庭开销越来越大,生活渐渐捉襟见肘,难以维持。

    一次,母女俩去市和平街市场买东西,路过一个小吃摊,女儿看见油锅里炸得焦黄焦黄的香肠时,馋得直流口水,不停地抬头,用恳求的目光看着妈妈。小惠摸了摸口袋里仅剩的15元钱,一阵心酸,咬了咬牙还是没舍得买,拉着女儿要走,可甜甜却蹲在了地上,非买不可。卖香肠的大妈实在看不过去了,就免费送了甜甜一根香肠,并责备小惠说:“再苦不能苦孩子呀……”听到这句话,小惠心如刀绞,难过地哭了。此后,她便疯了一般拼命干活,到处给人打工,不为别的,只为能改善孩子的生活。可是辛苦了一个月,工资也只有三四百元,而且经常被老板克扣、拖欠。孩子上学后,负担就更重了,工资的一大半都要投进去,有时候吃饭都成了问题。过于沉重的生活压力让小惠几乎崩溃。祸不单行。女儿甜甜因缺乏营养、抵抗力差而患上了重病,急需治疗。举目无亲、走投无路的小惠决定找前夫寻求帮助。然而令她失望的是,前夫已组建了新的家庭,而且有了孩子。

    艰难的选择

    阿强离婚后,经过一段漫长的单身生活后好不容易才组建了新的家庭。因为有过一次痛苦的经历,所以他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庭非常珍惜。他在厂里认真工作,拼命挣钱,在家里刷锅洗碗,忙前忙后,尽量满足妻子、孩子的要求。虽然一家人过得很艰难,租住在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屋里,但日子过得稳定、温馨。然而,幸运之神却没有眷顾这个家庭。妻子所在的企业因效益不好倒闭了,母亲不久因病去世,父亲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孩子还小,一家人全都指望阿强的工资勉强维持生活。接踵而来的不幸,使阿强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如今,前妻又找上门来,要求提高抚养费,阿强陷入了痛苦和矛盾之中:一边是妻子和儿子,一边是前妻和女儿。提高抚养费的话,自己也不宽裕,且势必引起妻子的怀疑和不满,会严重影响家庭关系;拒绝提高抚养费,良心又会受到谴责,毕竟女儿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不能孰视无睹。面对这个痛苦而艰难的选择,阿强左右为难,最终选择了沉默。

    激烈的交锋

    在多次遭到拒绝后,小惠一气之下将阿强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由原来的每月100元提高到每月300元。2005年7月4日,阿强瞒着妻子,偷偷地来到法庭应诉。法庭上,两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山阳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1996年原被告离婚至今,物价已大幅上涨,同时生活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被告原来给付原告的生活费已不能满足现在的生活及教育等方面的需要,且被告现在的收入也有了提高,有能力为原告增加适当的抚育费,所以原告的要求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但是被告已经组成新的家庭,而且有其他被抚养人,故不宜增加过多。2005年9月1日,山阳区法院作出了将抚养费变更为每月200元的判决。

    拿到判决书后,阿强以无力支付为由提出了上诉,要求法院改判。因为他不愿意让妻子知道这件事,更不愿意让自己本以风雨飘摇的家庭再背上沉重的负担。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昔日的夫妻再次直面法庭时,阿强谈及现有家庭状况时,这个担负着太多生活重担的男人不禁悲从中来,伤感地落下了眼泪……

    面对这两个不幸的家庭,法官也感到左右为难。然而,考虑到阿强支付的生活费已不能满足其女儿的生活及教育等方面的需要,而阿强还有能力增加适当的抚养费时,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驳回了阿强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当法院通知阿强领取判决书时,阿强沉默了。法官告诉他,如果不服可以申诉,但阿强轻轻地摇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我的妻子和家人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而且和我大吵了一架,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就是豁出这条命,也要凑齐女儿的抚养费。毕竟我是她的亲生父亲呀。”说这话时,这位饱经风霜的汉子眼里涌满了泪花。

    都说法律无情,可人有情,尤其是割舍不断的亲情。应该说阿强是个好父亲,他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逃避,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坚强地接受了。但愿这位父亲能够处理好两个家庭的矛盾,珍惜现有的生活,不要让悲剧重演,同时希望那些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们,在处理家庭矛盾的时候一定要冷静、谨慎,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家庭的维护不仅仅需要激情、爱情,更需要的是责任感。(文中人名为化名)
最后编辑2005-11-20 1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