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友见面管理条例(试行)【公告】

总则

   1.鉴于近年来互联网网友见面出现的治按意外情况激增,为保证社会稳定和群众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与有网络知识的所有公民.

  

  第一章;见面前

  3.会见前,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到所在地区居委会备案,有心脏病,高血压者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4.见网友前,需参加"全国长相六极''的等级考试.持证见面,如没有取得该项资格证书,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5.被(中国网络协会)列如黑名单的"AAA+''级的"恐龙''或"青蛙'',需由国家二级以上美容院整容,然后报当地网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此类活动.

  第二章;见面

   6.见面后若逃跑,时速不得超过5英里,否则,参照(交通治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7.见面需自备方便袋,如随地呕吐,参照(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8.不得用对方听不懂的语言对对方长相进行贬义的评论.

   9.不得使用任何武器(如砖板,烟雾弹)达到分手的目的.

  第三章;见面后

   10.要保护对方的隐私,不得把见面时的照片发到与网络约会无关的电视节目,报纸或杂志上 如(动物世界),(侏落罗纪历史研究),(青蛙养殖),(飞碟探索)等

   11.逃离网友后,不得召开庆祝会,压惊宴等聚会.


最后编辑2005-08-31 20: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