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的儿时:因玩儿弹球游戏而遭老爸暴揍那事
先说说那游戏咋玩儿:在地面挖5个小坑,周边4个位于正方形的四个角,中间一个位于正方形中心。距离此正方形一边的4-5步处划一条线(起弹点)。每人手中有五颗色彩不同的玻璃小球,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握住球,然后,拇指发力,将球弹出。
游戏规则:球,按顺时针方向依次弹入周围4个坑;若弹一次球未入坑,则下一个人在起始线开弹。下一个开弹者,可将球对准第一个坑弹他手中的球,也可将其手中的球对准第一人那颗未入坑的球,将其弹碰到远离坑处,以增加对手下次弹球入坑的难度。将自己的球最先弹入中间坑者为赢。
游戏过程中,我因对手在起弹线多迈出半只脚而与其起争执。最后,我暴脾气上来了,将手中的另一球直接弹到他脸上!这一弹,出事了:那球砸到了他的右眼眶,鼓起一个包。
那倒霉孩子大哭,跑回家告状。于是,他妈妈带他到我家找我家长。我老爸问明情况,抄起我那红缨枪爆揍我一顿(竹杆红缨枪打断了),我的腚被打肿淤血一大片。然后警告我:再欺负人,还揍!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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