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新“力作”——朋友之死
记得在5年前,我开着一辆刚买回来的本田车在弥敦道上飞速行驶。那时,我的心情好High。在接近路口100米左右,我发现我的手机掉在地上,刚准备捡,才发觉前面是红灯,这时我想踩刹车,但因为紧张,结果加大了油门冲了过去,就在这时,我听见了“砰”的一声,还看见了个人影飞了过去,当时,我已经吓坏了,立即靠边停车。下车检查,挡风玻璃的碎裂,还有那车牌上的血迹,使我惊声尖叫起来。并从车上拿出手机 拨打了999.
当我回到出事路口,我又一次惊呆了,刚才我撞得人不是别人,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Tracy 这时候 我彻底崩溃了。
就在这时,xxx他们赶到了,他们把伤者送上救护车。并把我带回警局录口供,但我没说几句话 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们对我说:如果那个被撞人死亡的话,那么你很可能会以“危险驾驶”被法院起诉,只能听天由命了。
回到家之后,疲惫地我倒在长沙发上,但闭上眼,都会想到撞车的画面,那一夜,我失眠了。
(三日之后)
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只是说了一句话:被撞人死了,请你来一下警局,决定出庭时间。
那天下午,我上庭了,旁听席上没什么人,他的家人都在内地,所以即使知道这件事,他们也没时间赶过来。
(庭审中间过程不说了,直接宣判

)
法官:本席现在宣判,被告张国强,犯危险驾驶罪,情节恶劣,但视其肇事后及时报警、认错态度好,判入狱5年,立即执行,退庭!”
起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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