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2000判决前擅自将商标转移被曝光!(转载)
2005年1月1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裁定维持赵某的“2000”商标。纵横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该裁定,于2005年2月5日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6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于该商标的争议裁定。赵某不服该判决,于2005年7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11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争议裁定。
最近,有消息传出,纵横2000公司将其公司所有的 G2000商标转移到在维尔金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百利公司名下,在官司即将水落石出的关键时刻,改公司竟然擅自将商标进行转移,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是对中国商标法的轻视,商业上的不正当行为,官司进行中的转移行为,本身就是对他人利益的侵犯。唯利是图是商业的准则,但更要尊重法律,取之正道。
一审判决赵某获赔两千万,二审判决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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