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骂人败类 网下赔人千元

      业务员张某在互联网上发帖骂他人是“败类”,并编造事实对其进行侮辱和诽谤,结果被谭某告上了法庭。近日,经中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向谭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张某是南方一家装饰材料公司驻大连办事处的业务员,在业务拓展中结识了某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谭某。今年上半年,两人因货款结算的问题产生了矛盾,最后闹得不欢而散。随后,张某发现在互联网上人人都可以随便发布信息,便“灵机一动”生出一个报复谭某的念头。今年6月,张某在某装修论坛以网名“YYYY”发布了一篇帖子,在帖子中张某对谭某进行谩骂和侮辱,称谭某在提供装修服务时“偷工减料”,是“大连败类”,提醒大家不要轻易相信谭某。      谭某知悉此事后展开调查,发现帖子是与自己曾有过矛盾的业务员张某所发。随后,谭某与张某取得了联系,要求张某立即将帖子从论坛上删除,并向自己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张某承认帖子与自己有关联,但拒绝删帖或道歉。谭某一怒之下,以张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谭某在法庭上称,由于张某在文字中使用的是真名实姓,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要求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积极展开了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张某在论坛上公开向谭某赔礼道歉,并赔偿谭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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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qiouyu 最后编辑于 2008-10-23 15: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