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与两未满13岁学妹发生性关系被判有罪◆◇
香港一名应届会考生日前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两项与未满13岁少女非法性交罪名,主审法官韦毅志26日质疑被告是否为了两段情而荒废学业,判被告入更新中心,以向公众发出讯息,以儆效尤。
原是品学兼优、全班考第三的中三男生,在校内活动结识年仅12岁中一学妹后堕入“爱河”,更在10个月内几乎每周末假期都在家中发生性关系,结果男生在中四成绩一落千丈,变成班中倒数第二成绩,后来更“一脚踏两船”,致另一名中三学妹怀孕,惊动女方家长。
被扣押监房两周、现年17岁的叶姓被告,26日聆听辩方大律师求情及法官判辞时,不断饮泣流涕;更自行撰写求情信件,哀求法官给予轻判社会服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