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眼神执法——还能不能愉快的行使权力了?
个人感觉暴力执法确不可取,但是因为怕被“说”就放弃了应该形式的执法权利,是否矫枉过正?这种执法方式,就没有因为浪费时间而侵害正常公民的权益吗?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走不了人行道被撞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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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19日晚西安城管执法人员来到龙首北路,一个烤肉摊有6张桌子占道,老板对城管说:“你们看着办,要不你们把顾客撵走!他们是我的衣食父母,我不能撵人家。”城管觉得自己也不能强行让食客离开,于是盯着他们,“眼神”执法。最终花了45分钟,食客们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