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去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性债务超10万亿元
中新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郭金超 张蔚然)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他表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发现,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
刘家义说,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担保责任的23369.74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在这些债务余额中,有51.15%共计5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
他表示,从审计情况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