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落户限制了 一个老毕业生有话说
今天早晨在各大网络看到这样一条喜人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咋一看,本人兴奋不已,心里深切的感谢,可是在仔细读一遍,又仔细想想,结合个人这几年的落户难的经历,感觉又是忧心忡忡,让我忧的是:
第一,我在特区工作——珠海经济特区,说不定这政策一到特区又变了,不给我们这些外来工大学毕业的人落户;因为去年珠海刚刚暂停了购房入户的政策,现在经济危机,到处都是扶植房地产业,尤其是珠海房展都搞了N次了!说不定又变成学历不是落户的优势,购房才是优势!
第二,国务院说是毕业生,是不是只是指2009年的毕业生呢?虽然我也是大学毕业生,可是毕业三四年了,但我只给特区工作,特区不给我落户,像我们这样的不知道算在那个行列里呢?
第三,为了落户在这个工作的城市,我不断的参加学习考证,争取符合“高级、紧缺”人才标准,可政策变得太快,我没考完,又换样儿了!想来想去就是倒霉,几乎所有倒霉的事情都遇到了:
代课两三年,还是人家工资的一半都不到,而且单位以此为理由说:你们是代课教师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不能入学校的集体户口,唉,继续黑户!最可恨的是,2008年广东省说2年内解决代课教师转正问题,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校领导说,上级对职业学校教师招聘自主权更宽松,我们不给代课教师转正,学校空编多些,将来招聘余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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