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能乱发帖——镇江一网民发帖称要抢奥运火炬被拘10日
网上耍酷过瘾 法律严酷后悔
京口警方迅速查处1名在网上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人
5月6日15时,网民“tp2002”在我市一知名网站的论坛中发帖称“我是xxx要抓的犯人”,以及“准备组织一伙人去南京抢奥运火炬”等过激言论,立即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京口分局迅速组织力量循线查证,于7日傍晚,在市区某通信网络公司成功抓获发帖嫌疑人汤某(男,28岁)。到案后的汤某很快承认了上网散布上述言论的行为,但其一再向警方表示:他只是从好玩的角度出发,并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在收到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书后,汤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万分后悔。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警方再次提示:通信网络事业的飞速发展使我们发表言论,表达思想变得更加快捷、方便和自由,但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用户系统信息: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7.0; Windows NT 5.1; .NET CLR 2.0.50727; InfoPat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