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成员“叛帮”遭轮*
刘必坤为了牢牢控制住“哑巴帮”,2001年春节前后,他定下了10多条严酷的帮规,之后每年春节前后开组长会议时,他都会重申这些规定。一般都由刘写纸条交给团伙成员杜运利,由杜运利宣布,再由组长向“工人”宣布,公布后撕掉,怕被警察抓了,留下证据。
森严的“帮规”中还规定了“连坐制度”,如组员逃跑,要扣除组长工资;手下被警方跟踪,组长要被罚5万元;规定不准私吞偷来的钱,不准加入其他扒窃团伙,违反者要被打或砍手;记账数额要全部缩小100倍,这样做即使公安抓到人,从账目上看数额,就不会严惩他们,以逃避或减轻处罚等。平时帮内成员有不听话、表现不好的,就会遭殴打、罚跪等惩罚,女聋哑人还会被侮辱、强 *。
对工作不努力的“工人”采取打骂、罚跪、面壁等体罚措施,对“工人”的批评教育,都是由刘必坤主持的。如果违反了帮规,轻者罚跪、不给饭吃,重者要被砍手指、禁闭等,刘必坤位于新店镇磐石村的房子,就是用来惩罚工人的“监狱”。若有人敢逃跑或者被警察抓到供出其他组员的,其全家人就会遭报复。
2002年5月份的一天,刘必坤得知“叛帮”后加入南平赖建伟“哑巴帮”的女聋哑人敖某在广州后,即前往广州,要求手下人狠狠教训敖某。刘与赖两人谈判后,赖同意把敖交还给刘,敖某被带到广州小组的租住处时,被责令跪在大厅地板上,多人轮流用巴掌打她的脸和头,接着叫敖举杠铃,还用烟头去烫敖的手和背,在被殴打、罚跪的同时,敖某还被剥光衣裤等手段进行惩罚,要求敖某重新加入刘的“聋哑帮”。由于敖某一直不从,组长就指使在场3名“工人”,一起轮*了敖某,直至敖某下身大出血,最终敖某被迫重新回到刘的手下。
挖墙脚吞并其他“帮”
慑于刘必坤的淫威,不少哑巴扒手不得不前来投靠他。外地的哑巴扒手如果要来福州发财,必须事先和刘必坤通气,否则不能“开工”,行窃时就可能挨揍,所以不得不加入刘的“聋哑帮”,找个靠山。与此同时,为了扩大自己哑巴帮的实力,刘把目标瞄准对手———赖建伟的团伙。
2003年1月8日上午10时许,刘必坤的手下在宁德市汽车站附近发现正要坐车的赖建伟的手下,即上前拦截,并向刘汇报,刘即指示童、谢、吴、杨等十几个组长,与工人将赖的手下5人抓住,带到闽东大酒店的一个房间关押。下午,龚、谢、吴来到该酒店,龚在得知黄某是赖的情妇后,将其放走。随后,刘指使龚将其他4人转移到吴在宁德租住处,由吴安排人进行看管。当晚,刘驾驶轿车将其4人“押”回福州,关押在新店镇自己的“监狱”里,其中3人在被关押了十几天后,被迫答应加入刘“帮”,还有一人在关押期间跳窗逃走。
2003年2月13日,刘必坤还指使“工人”前往建瓯,准备绑架南平“聋哑帮”头目赖建伟,因被赖发现未得逞。对脱离组织的何某、翁某等人,刘仍要求其每个月上交3000元人民币。
2004年6月14日,刘听说“赖建伟哑巴帮团伙在南平受审”的消息,就专门派人多次到南平市中院旁听庭审过程,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主要是听“聋哑帮”以什么罪被判刑,打探“哑巴帮”头目是否被判处死刑,有否讲到福州“聋哑帮”的事等。
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2004年端午节,刘必坤指使手下等赶到宁德,找到另一独立门户的何某,要其每月交纳3000元给刘必坤,作为保护费。何某被逼无奈,每月如数上缴纳贡。
就这样,以刘必坤为首的“哑巴帮”,因其作案范围广、时间长、次数多,积累了巨额资产,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以维持该组织的犯罪活动。他的手下,分别在福州市中心购买了房产9处以及汽车、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其本人也包养了一名情妇,并为其买了套楼中楼、马自达A6汽车等。
持枪报复未果落网
2004年8月,刘必坤手下的几个“哑巴帮”成员在公交车上行窃时被警方抓住,关进福州市治安拘留所时,和同监人员,也就是仇家产生矛盾,被释放后向刘必坤汇报。
当年8月25日,刘必坤指派其侄儿刘畅和赵文(化名)携带枪械,对已被释放的仇家进行报复,结果恶战还没开打,就被闻讯前来的福州市公安刑侦人员缉拿归案。
刘畅和赵文很快供认出“聋哑帮”,并供出犯罪团伙的种种内幕,包括如何行窃、分赃、销赃的“一条龙”管理模式,以及帮派内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警方根据这些线索,经过一年多的奋战,终于将刘必坤抓获归案,摧毁了这个具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福州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充分掌握了以刘必坤为首的“聋哑帮”进行盗窃、强 奸、绑架等9项犯罪活动的证据。
2005年6月14日,200多个民警展开统一搜捕行动,分别在福州红太阳酒楼、新店镇盘石村、晋安区琯尾东新村、鼓山鼓四村等处,抓获刘必坤等20个犯罪嫌疑人。随后,警方又抽调近百名民警,组成审查、追捕、调查取证3个小组,又抓获陈某、何某等犯罪集团成员……至此,这一涉黑犯罪团伙宣告覆灭。
警方查明,刘必坤团伙成员在广州被查获作案591起,在福州被查获48起,在兰州、上海被查获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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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哑巴帮”
号称华东第一大“哑巴帮”的赖氏“哑巴帮”,从2001年以来,其头目赖某、黄某以卖画为掩护,以南平建瓯为中心,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犯罪团伙进行遥控指挥,有组织地在各大城市进行犯罪活动,共实施盗窃、强 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各类犯罪近百起,获取非法利益250多万元人民币。
2003年2月,该“哑巴帮”先后在厦门和长沙失手,50余名成员被警方抓获。赖某潜逃至新疆库尔勒市。福建警方和新疆警方联手,于同年6月2日将赖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