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授权
上述3亿元贷款挪用事件,亦为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被控挪用的缘由。公诉人称,2003年8月,陈利明在向韩晓军表示同意后,提出此事需请示彭的最后决定。随后,韩由陈陪同去彭的办公室,向彭提出借款3亿元的要求。彭同意后,由陈具体经办。
彭安发在庭上辩称,直到2004年3月陈利明来到他办公室口头汇报委托理财的情况时,才听说挪用3亿元资金之事;此时该笔款项已经发出,他本人事先并未认可,但也并未及时向上级汇报。“陈当时表示,已经就此事请示过颜志卿,而且钱是‘锁定’在银行,未经南航集团的同意不得动用,资金是安全的。”
彭安发表示,陈利明拥有南航集团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拥有代表集团签订理财协议和从银行贷款业务的权限,实际上陈利明是直接向集团一把手颜志卿负责。
现年58岁的彭安发是领航员出身,服务民航业近40年,是南航系内口碑较佳的技术干部;2001年升任南航集团副总经理,同时任南方航空(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9)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排名中,彭安发位列第三,仅次于董事长颜志卿和副董事长刘名启。
须发尽白的彭安发表示,自己虽然在南航集团分管财务,但并不能对具体业务进行授权,“想想这么多年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老总一次都没有授权给我。”
颜志卿的证言中也提及对陈利明、彭安发二人的授权权限:“陈利明一个人负责去和证券公司谈,签协议和从银行贷款,负责款项调动”:“彭安发没有向我提出要有决定贷款和给谁理财的权项,也没有提出要有决定将银行贷款借给其他企业和个人的权力,所以他没有这样的权力。”
《财经》记者向南航集团员工了解到,现年56岁的陈利明与颜志卿为湖南老乡,出身贫寒,参军转业后进入南航,由颜一手提拔,素来颇得颜的信任和重用。
陈利明在庭审时表示,主管其工作的高层即是颜志卿、彭安发二人,只要其中一人同意,他就可以具体经办有关业务。他声称,除了3亿元贷款一项由彭安发同意以外,其他五项贷款都曾获得颜志卿的授权同意,由南航集团办公厅发出授权书后,他才能够向银行贷款,用于各项委托理财业务。
然而,此说推翻了陈自己在接受调查阶段的供词:此前,陈从未提及就贷款事项请示过颜志卿。他还否认南航集团对于委托理财有过任何书面的规章制度,而是“全凭公司少数几位高层的授权即可操作”。
公诉人在庭辩时重点指出,南航集团的很多财务制度都不完备,管理混乱;集团总经理对陈利明的授权过于宽泛,授权委托书上对授权内容规定模糊,且并非一事一授权,部分授权有效期限居然长达一年。更不能回避的是,南航集团高层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授意违规委托理财,这才导致陈利明有机会在此过程中大肆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
陈利明在最后陈述时痛陈悔意:“这是我人生历史上的失败,是一个悲剧。”据悉,陈利明之妻已于陈案发后自杀身亡。陈在湖南老家务农的兄长前来旁听,在庭下唏嘘不已,哀其家破人亡。
另一方面,彭安发则坚称自己无罪。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认为公诉机关起诉彭安发伙同陈利明挪用公款的证据存在重大疑点,且证明彭有罪的证据,仅有利害关系人陈利明、韩晓军的言词证据,不足以作为定罪的依据。
目前,对于各被告方的判决结果尚待法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