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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形形色色杀人史(转)

中国古代形形色色杀人史(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战争中的杀人
  
  战争中杀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战场上人数的零消耗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的。战场上刀枪无眼,惨烈异常,“伤人一万,自损八千”,有时甚至不得不同归于尽。所以自古就有敢死队,可真能活着回来的很少。即便是大将也并不安全,马革裹尸而还是常有的事。大将尚且难保平安,更何况小兵?所以豪放者“不破楼兰终不还”,慷慨者“纵死犹闻侠骨香”,报国者“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悲凉者“金河戍客肠应断,更在秋风百尺台”,当然,也有临阵脱逃的。春秋时的管仲,虽然没有逃跑,不过冲锋时在队伍的最后,撤退时在队伍的最前(有时想想,冲锋时在最后,回来时肯定是在最前的,这倒怪不得他……),性质也满恶劣的。如果说管仲有老母在家,那么齐军里就全都无牵无挂吗?管仲后来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但当年在军队中的他,的确是违背了军人的职责的。

  战场上危机四伏,通常的说法,那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忽然间想起来《帝国的史诗之复活的军团》中有一段描述,还真有士兵这么做过,不过不是别着自己的脑袋(一句废话):“在司马迁的笔下,秦军是残暴的化身。在另一部历史文献《战国策》中,当时一个谋士这样描述战场上的秦军:他们胳膊下夹着俘虏、身上挂着人头,追杀逃跑的对手。”这样的军队且不管他战斗力如何,就是这份威慑力就已经可以先声夺人的把敌人吓一吓了——不过能够夹着人脑袋作战的军队战斗力自也不会弱,何况秦军素有虎狼之师的称呼,如此看来,实在可以说是名符其实了。

  提起秦军,不能不想到秦国的战神白起,一来白起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将,二来他也与本文题目有莫大的关联——秦赵长平之战,白起可是一下子坑杀了赵军降兵四十万人啊。近来这个人数问题又有争议,不管怎么样,现今长平古战场据说随便就能挖出块人骨头出来,可见杀人的确不少。这些赵军并非死于战场之上,而是在投降之后一夜之间被白起坑杀的。按照传统因果报应的说法,白起后来被秦昭王赐死,也属天怒人怨理所应当。白起自己确有取死之道,从天理上讲他是该为这四十万条人命付出点什么,不过在秦昭王看来,他的罪过可不是这个,白起想不透自己到底有什么过错,归于杀人也是给自己找个理由找个安慰,不然实在不甘心——不过总感觉白起和后来的蒙恬都不会说这些,倒是里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报怨来的更真实。这个后文还会说到,回到白起的杀降。杀降固然不对,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么多的人,放在手里无疑是块热山芋。难道把他们编到自己军中吗?不怕哗变啊……就地解散?他们回到赵国又是一支庞大的军队。押解到咸阳献俘?嘿嘿,想象力真丰富啊,这么多的人怎么带走啊,根本没法看管好,何况献俘是对敌军首领而言,一堆小兵献不献没多大意思。那么,怎么办?白起比我们可果断多了,再让他选一次他还得用原来的办法——杀。自古以来不乏杀降的将军,如李广、项羽都这么干过,而人们对白起的这次杀降批判尤重,可能这个和人数太多有关,四十万啊……但这也只是量上的差异,好比逃跑,有跑五十步的,有跑一百步的,都是逃跑,五十步没有资格笑一百步;杀降也是一样,都是杀降,质是一样的,不存在什么量变转为质变的的问题,不该因白起一次性杀的人多而更多批判他。

  说到杀降,有一人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从人数上不算什么,可是从意义上讲,比白起那个四十万还要严重,那就是唐高祖李渊。除了窦建德、薛仁果、李轨、萧铣到了长安就痛痛快快的杀掉,李密、王世充、杜伏威等人虽则让他颇费了番心思,最终也都是杀掉了事。总之,如果你要是唐初的反王,那么,不用钻龟与祝蓍,你是死定了。别妄想什么“把什么都交出来了,放我条生路……”,要让李渊放心,只有把命也一起交出来,否则最好还是一拼到底,誓死不降——死在战场上总比死在刑场上的好……

  战场上杀人,一般来说,只要没看花眼,杀的都是对方,但也有杀自己人的。除却叛变的不算,有一种酷烈的战术,叫做同归于尽。比方说,为了对付金兵的拐子马,岳飞专门驯练了一种步兵,专门拿刀砍敌人的马腿,但自己则比敌人更加危险,于是敌我双方的消耗都是极大的。再有,如柏杨分析出来的洺水之战,李世民便是用这种战术……尽管此议颇有争议,但柏杨的分析也不无道理,至少没有一个能令我信服的反驳。

  另外,还有一种没死在战场上却着实是因为战争的缘故而死的人,田丰被袁绍杀掉实在太例外,也怪他命不好,赶上这么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主公。另外一种则是不成文的规矩,即将军如果战败的话就应该死。古时,像春秋的楚国,就是这样。有名的城濮之战,楚国败,将军子玉便自杀了。本来他也不想死的,只怪楚王一气之下要让快自杀,等再冷静下来的时候却是来不及了。而晋文公听到这个消息则是喜出望外,从此天下,更无敌手。
 
最后编辑2005-08-19 17: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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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富贵履危机,未许春秋功覆过——政治斗争中的杀人
  
  政治斗争,牵涉到皇族则为宫廷斗争,大臣之间一般为派系争斗。不过两者之分也不是那么绝对,但目的说来都是一个——权力。

  因权力之争而死的人虽然通常比不上战场上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这么死人,但其残酷性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许昨日还是酒逢知己的挚友,今天便反目成了仇家,哪里管什么友情;也许昨天父子兄弟间还相亲相爱,今天就剑拔弩张,置亲情于不顾。

  无论哪个朝代,不发生点政变实在算是平安了。每一轮经过斗争洗礼诞生出来的皇帝,都踩着自己亲人鲜血染成的大红长毯而缓缓走上大殿下闪着金色光环的宝座,宝座下,白骨磊磊。

  然而,他们的将来也都潜伏着新一轮的斗争。朱友恭一年前后分别扮演了政变中对立的两个角色,李隆基则比他父亲还要悲惨的当上了太上皇。东晋八王之乱中更是“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

  为绝后患,于是很多“余孽”都被斩草除根了,最直接的方法当然就是痛快的杀戮。宋太宗处理的则非常有学问,搞得他哥哥父子三人都是死的不明不白,虽然他疑点很大,但到底还是笔糊涂帐。

  宫廷斗争也不必举什么特别的例子,这样的事数不胜数。但是有几件事却是很有意思。如果说办事效率最高的,当属李斯、赵高、胡亥这个三人小组,但若说他们手段有多高明,也未必,只是他们着实遇到了一个老实人,不然还真的挺麻烦。若说最没必要争的,就是李承乾和李泰,他们两个搞得昏天暗地,结果却两败俱伤,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到手的鸭子飞到别人嘴里。最残忍的“镇压”(也不算是镇压了,有点像报仇,但实质上还是有些镇压……),当属后赵的石虎,石宣杀石韬固然残忍而且理亏,但石虎就更残忍,他杀石宣的方法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而且,即使是五岁的孙儿也不放过……但就在这件发生的前一年,石虎曾说过他实在想象不出司马氏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因此要他杀他的儿子实在是不可思议……

  斗争中最惨的往往是大臣,尤其是那种因为他们不是皇族,故尔杀起来没什么顾虑。无论宫廷斗争还是派系斗争,他们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既然是派系争斗嘛,没有派系还争个什么呢。常见的派系就是革新派和保守派,不管朝代、官员怎么变,这两个派系却是经久不衰。这当然属于政治意见的不同,而像东汉那样外戚和宦官的争斗,则是地位与身份不同,另外,也与皇帝即位时太小有关。不过争斗嘛,总会有强者和弱者,势均力敌的倒少,有的话最终也会有个胜负。强弱对比到极限,就是强者权倾朝野了,甚至皇帝都忌惮他三分。这样的一般谓之权臣,如果再有些权谋的话,那就是奸臣了。往往一个朝代差不多能出几个有名的奸臣,一个皇帝摊上一个就不好摆弄了,但是北宋却是强啊,一下子出来“六贼”,真是不佩服都不行的……

  当然了,当事人如果罢官或都被杀还可以说是“自作孽,不可活”,那么夹在两派之间的人却是最惨的了。虽然未必有杀身之祸,但却是活受罪。像李商隐,虽则很早就登第,貌似这辈子可飞黄腾达,奈何夹在牛李二党之间,郁闷之极。还有苏轼,虽然他是保守派,可是他又与纯的保守派不同,因此无论哪个派当政,苏轼都是被打击的对象——尽管两派的首领分别是他的文友。如果模拟一下,苏轼心里大概这么想:我是革新派吗?不是,因为革新派不这么认为;我是保守派吗?好像也不是,因为保守派也排斥我。那么我是什么呢?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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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例外,像李靖、李世勣两人就是。两人同时置身事外,同时得到一方的垂青,然后同样都拒绝,事情了结后又是同样被重用,同时去打东突厥……然而能遇上这样的运气,却不是那么容易了。
 
  朝廷法度寄吏手,付授得所乃合宜——法治杀人
  
  因违法而被叛刑然后处死,大概是所有杀人里最合理的了。

  想到现在很有名的一部动画片《柯南》当中,不少作案方法都是极精致的,虽然有些理想成分,但只要在现实中有一个能够成功实行,就不大好侦破。当然,这是侦探文学的延续,最初的非常有名的侦探则是柯南道尔笔下有名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有一回曾说过想犯一次高智商的罪——如果像他这样的人真的去犯案的话,实在是很可怕,很不幸的一件事。

  近来中国似乎也兴起一股破案风,现代侦案剧层出不穷,至于古代有名的包青天、狄仁杰这样的好题材,当然更是不能放过。然而不得不说的是,总体水平并不是太高,推理也不是很强,就是最新版的狄仁杰断案还是不错,很有些味道了,只是其中会犯一些历史错误……其实看看记载,他们的案子放到现在来看也不太惊天动地,但这才比较现实。世界上哪来那么多高智商的犯人啊,再说,高智商的人也不一定要犯罪嘛,更何况,真要是高智商的犯罪,又哪里那么好破的啊……

  虽说古时办案未必特别精彩,但有些作案却是很有意思。像偷唐文宗的玉枕的那个人,可称上是武林高手了,轻功真是没的挑,不过好在不是宦官派来警告文宗要他听话的。还有,清朝写出《闲情偶寄》的李渔也曾犯过案。不过要说非常有意思的,莫过于皇帝当“贼”。像唐太宗派监察御史萧翼去盗兰亭的传说,就很有意思。按说,犯了案就该惩治,不过老和尚辩才很冤呐,哪个官也没这个胆量敢去抓主谋,就是从犯,也比他们大——而且正好是他们的上级……

  犯罪要惩治,如果真犯了死罪,被判死刑倒也不冤,是罪有应得。但是中国从来就不缺少冤狱冤案。前一阵流行一句话:我比窦娥还冤。可见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是深入人心的了,临刑前窦娥喊出“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实在是有震撼力。小民的冤枉也大都如此。小民无权无势,哪里去喊冤呢?青天大老爷才能有几个?

  可是换了官员也未必有地方喊冤。最有名的应属岳飞了,尽管秦桧他们也找了好多站不住脚的理由,可最实用的就一句“莫须有”。其实宋高宗赵构又何尝不知道岳飞冤呢?只是这的确是他的意思。应该说岳飞心里是清楚的,所以至死也没见岳飞对皇帝抱什么希望,最后,“天日昭昭,天日昭昭!”更是把自己的冤情寄托于玄虚的老天。还有袁崇焕,死的比岳飞可是惨多了,而且连老百姓都误以为袁崇焕真的有罪,当刽子手的刀一片一片的割他的肉的时候,袁崇焕也许更加疼痛的心……

  但窦娥毕竟有她的父亲为她平冤,岳飞最终也得到平反,而且追谥也不低,可是,有些人的死在今天看来颇有可疑,更有些人,永远的被锁在了枉死城,永世不得解脱。像和岳飞有些相似的韩信,他究竟有没有造反,是现代很多人争论的话题。韩信恃才傲物不假,对刘邦怀有忌恨也可以理解,但记载他和陈豨策划谋反的一段着实可疑,比方说当时既然周围没有人,那么他们两个咬了什么耳朵,别人是怎么得知的呢?陈和韩最后都是被杀了,应该没那个坦白从宽的机会。陈豨大概也不会傻到对着刘邦高声呼喊:“你知道吗?我跟韩信都商量好了要反你……”而告密的经过又是最俗的“得罪小人,小人告密”套路,无论安在谁身上都适用。总之,就是颇有可疑。

  而永世不得翻身的案例,却是不大好举的,有的没法举,更多的则是根本就不知道——都知道了还能叫“永世不得翻身”?这才叫真正的冤沉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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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无辜受诛戮,只缘帝王兴起时——帝王一时兴起而杀人
  
  其实杀人的目的、种类有很多,从大的方面讲,如上述三种,又有些别的原因,比方上古祭祀时的人殉和人牲,这个属于什么呢?说是礼仪上的杀人,实在是太讽刺了,这样的礼好野蛮。还有误杀、为自卫而杀,这些都属于比较例外的情况,不一一赘述。

  这里要说的,是最令人发指最惨无人道的杀人,那就是皇帝高兴起来玩起杀人的游戏……其实由此而死的人也很冤枉,不过与上一个不同的是,冤案是皇帝有意为之,而本节中的帝王们还不是处心积虑的要干掉谁,大多是以此为乐。

  一般脑子这么有病的还不是很多,基本上都集中在魏晋南北朝。

  又是南北朝——这个时期的人都比较疯狂,据鲁迅先生分析和吃那个五石散有关。但也有因喝酒的,比如北齐的高洋便是一例。说起高洋的杀人,看着是很恐怖,可是又有好笑之处——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怎么能说杀人好玩,罪过罪过……可是,的确是
有意思呢……

  他杀了曾经是歌伎的薛嫔,然后在宴会上突然把人家脑袋拿出来,又弹起用大腿做成的琵琶,离席时一边哭着一边说:“佳人难再得。”还有,李暹死了,匆匆从寺里赶来的高洋好生吊唁了一番,然后问李暹的妻子:“颇思暹否?”很类似司马昭问刘禅的一句话“颇思蜀否?”可惜李暹的妻子果然不如刘禅变通,老老实实的答到“思之”,于是高洋伸手斩了她的脑袋往墙外就是一扔,然后又回到寺里念佛……猜测一下,如果李暹的妻子说不思的话,大概也是死路一条。当年高洋的“快刀斩乱麻”是受人称道的,但是拿这个办法用到杀人上而为“快刀斩人头”,就不好了,而且实在疯狂。据说高洋的大臣们整日都在提心吊胆,却又不敢辞职,可说是在刀刃上生活了。

  其实高洋犯起病来,是什么都能做的出来的,比方说冬天大雪之后,文宣帝居然会脱光衣服在雪地上飞快的跑来跑去,从者自然也得跟着一起这么做,可毕竟疯子还是少数,所以这些人都是苦不堪言,再看高洋,却是从容自若。高洋并非不想戒酒,只是一直没戒成。他喝酒喝的太多了,伤了身体,所以死时才三十来岁。——高家自高欢之后,便没一个活过四十岁的了,实在是一个很可悲的家族。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应?

  当然暴君可不止这么一个,像这样出类拔萃的在魏晋南北朝一抓一大把,像苻生、石虎、刘骏、刘昱、萧鸾……啧啧,真是喘不过气来了。隋炀帝不是暴君吗?可你看他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拿着杀人当玩吗?可是魏晋南北朝的暴君硬是没什么人过多批判。当时的人或许习以为常了,而后人看那段历史,也麻木了。如果用暗无天日来形容那个时期,确实不是一般的合适。

  对了,怎么把桀忘记了,他和妺喜一起可是有诸多酷刑专利呢。不过,桀纣向来并称,还有说法是这些是纣所为。甭管怎么样,反正都是暴君,就当纣是桀的转世吧。那些酷刑中,本人最恐怖的是那个虿盆,想想都恶心的不行……还有炮烙,小时候看封神榜,片头就有个炮烙的镜头,每到这里,我都会闭上眼睛跳过去——当时神经还没有现在这么强,不过现在看了也许也会做恶梦。自然,这个不一定是真实的样子了,真实的也许比这个还要恐怖,想想烧焦的黑肉和露出的白骨……妺喜怎么说也都是一个女子,居然可以跟着桀一起以此为乐?真不是一般的“强人”。还有妲己,简直也算是妺喜欢的转世了。

  另外明朝的暴君也是不可小瞧的,就拿太祖来说吧,那还是为了维权而杀人吗?前面是,可是杀着杀着大概就以此为乐了。还有清的雍正,在翻案前也是有名的一个暴君,据说他还搞出来一个血滴子——不管是毒药也好,暗器也好,听着都是很玄秘,杀人于无形,残暴程度姑且不管,就其有着积极的发明意识来说,实在可与桀纣并称。只是翻案之后,暴君一下子成了一个“终不悔九死落尘埃”的世间万苦最苦人。罢,雍正的话题还是就此打住。

  另外,文字狱也是一大奇观。汉朝的杨恽是先驱者,此后又经历一千多年的发展,到明清终于到达鼎盛时期。苏轼很有些走背字,生前赶上了“乌台诗案”,死后几百年又成了反清复明的帮凶……看过许多文字狱的案例之后,最深的感触大概已经不是杀人什么的了,而是:汉字真奇妙,不解不知道,诗词无达诂,把人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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