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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强烈呼吁瑞星增加对流氓软件eMcorp进行屏蔽保护网民隐私权!

强烈呼吁瑞星增加对流氓软件eMcorp进行屏蔽保护网民隐私权!




强烈呼吁瑞星增加对流氓软件eMcorp进行屏蔽保护网民隐私权!

eMcorp银兆信安上网管理系统软件是一款公开收费的流氓软件!!!它为很多龌龊、无耻、肮脏……的人特别是那些公司老总级别的法盲所广泛使用!用作监控员工的上网行为,窥探员工在局域网进行的任何包括WEB浏览、邮件收发、QQ、Icq、Msn、汪汪、贸易通……等一切在线通信工具和通信行为都被这个流氓软件的使用者而全部窥视,无一遗漏!!!一个下流卑鄙的监控软件软件!!!有多少公民的隐私被他一览无遗!!!一个帮助更多现实中的法盲、流氓、变态狂们为虎作伥的流氓软件!!!它应该是100%属于360软件消灭的对象!!!

来看看咱们中国公民所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相关基本权的规定吧:
中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里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包括使用偷窥、宣扬他人隐私的方式,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也当然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私自窥窃公民的通信信息甚至利用他们达到经济目的,是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规定,都是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精神在刑事领域的具体延伸,为保护公民隐私权提供了最强有力的刑法保障。

有eMcorp就没有网民、公民的通信隐私权!!!

强烈呼吁广大网友联合起来,共同捍卫我们的通信权、隐私权!!!
呼吁360、瑞星、金山、江民等杀毒软件将“eMcorp”等类似侵犯网民隐私的流氓软件作为计算机杀毒、查毒、屏蔽的消灭对象!!!呼吁中国互联网信息中信等相关部门,xxx以

eMcorp为首的一切靠“强奸公民隐私”发财的流氓软件!!!并对照相关法律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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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重个人隐私权的网友请顶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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