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综合娱乐区Rising茶馆 今天还在上班...........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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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灌水] 今天还在上班...........但是............

回复 5F 天月来了 的帖子

先学学法:

引用: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对单位安排加班的行为,是按照经济赔偿来处理的,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并无惩戒措施。
你可以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一条款进行修改,增加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惩罚措施。法律修改前,好像你说的暂时改变不了。
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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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F 超级游戏迷 的帖子

所以咯。对于领导人们,都是你的观点,你有本事你就自己到处告状告去,有本事你就先学法去。

我们领导人们不需要学法,要学你自己去学去,要告你自己告去。

等你告成功了再说

基本上赖皮到最后,都是这样的狠话。

原因就是,随便你如何整,领导人们不需要承担惊人的处罚或责任,所以就无所谓你百姓如何翻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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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天月来了 于 2017-10-3 8:00:00 发表
所以咯。对于领导人们,都是你的观点,你有本事你就自己到处告状告去,有本事你就先学法去。
我们领导人们不需要学法,要学你自己去学去,要告你自己告去。
等你告成功了再说
基本上赖皮到最后,都是这样的狠话。
原因就是,随便你如何整,领导人们不需要承担惊人的处罚或责任,所以就无所谓你百姓如何翻天咯。
所以什么?兄弟,人家那是知道安排员工加班对个人无惩戒,才故意找法律的漏洞,跟你说的完全两码事。你让他欠发员工1年工资或1年社保费看看?他不敢。因为他不仅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法律上对这种行为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也就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不能因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就马上归咎于司法不公正。我国法律规定确实存在很多不完善,但绝对不是你说的刻意为领导免责而人为设置的法律漏洞,很多情况下只是在立法时有些情况没有考虑周全,比如劳务派遣条款。
建议少钻牛角尖,不要一辈子都生活在负能量的影响下。
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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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在上班的辛苦了!
至于加班费,好多单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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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F 超级游戏迷 的帖子

你觉得我是说刻意漏洞么??

我是说不管你有没有漏洞,不管领导了解不了解法律

事情的结果就是那样,而不是你以为的员工可以怎样就怎样

目前我们这边领导回的话几乎就和你一样:“建议少钻牛角尖,不要一辈子都生活在负能量的影响下。全县就是没有加班费,你不服可以自己到处找人提意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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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劳动节的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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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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