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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谈天下] 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 人性冷漠随处可见

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 人性冷漠随处可见

●互不信任增加了社会运行的成本,也让人的情绪变得负面。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少“出头”。这种纠结提示,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必须处理好重构社会信任这一课题
  老人摔倒没人扶——最近,各地频频出现的这类事件让人普遍感到心痛又困惑:人与人之间怎么可以如此冷漠?
  冷漠不是偶然的。稍加留意,多数人会发现,我们早已习惯用戒备的眼神、怀疑的心态来对待陌生人。
  幼儿园里教育孩子:“不吃陌生人的糖果”、“不给陌生人开门”;在家中叮嘱老人:“陌生的电话号码不接”、“买东西不听陌生人的推荐”;银行门口摆放着提示牌:“不给陌生账户打款”;社区警务站贴着海报:“陌生人搭讪轻易别理睬”……
  到2010年底,全国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已有20多个,其中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人口已达2000多万。社会学家说,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美国知名学者弗里德曼有一段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
  从过去的“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首先是一种进步。这意味着经济规模扩大、人员流动性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但是,刚刚离开“鸡犬相闻”的村落、单位不再“办社会”,难免要面对种种不适应。首当其冲的就是:该如何和陌生人相处?
  多数人会本能地希望把必须要相处的陌生人变成熟人,托关系、人找人,因为“熟人信得过”、“熟人好办事”。对偶然相遇的陌生人,则首先选择不信。公共场合看紧自己的包,如果别人委托看包,多半要摇头。面对陌生人的求助,心里先犯嘀咕,“不会是陷阱吧”。看到小偷,犹豫着是否要干预,担心过后被报复。而诸如“扶人者被诬陷为撞人者”、“拾金不昧却被讨要更多的钱”等案例,更强化了“帮助人可能惹麻烦”的心理,放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
  互不信任增加了社会运行的成本,也让人的情绪变得负面。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认为这是让自己利益免受伤害的必要方式,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道德滑坡”;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见死不救”,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别“出手”、少“出头”。透过这种纠结,不难发现,人的内心始终在向往温暖,良知和传统美德远未消失。同时这种纠结也提示,在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重构社会信任这一课题。
  “陌生人社会”并不必然伴随着冷漠。如果说在“熟人社会”,日常生活更多地可以通过道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那么在陌生人社会中,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会削弱道德的他律作用。这时就需要建立起法制的权威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法律制度凭借其中立性、公正性、权威性承载着社会成员最普遍的信任。彼此陌生的人交往时,尽管他可能并不清楚对方的状况,但会相信一旦出现欺诈失信行为,可以通过正当的方式“讨到说法”,也相信能得到公正的裁决。相应地,陌生人摔倒了多半会去扶,因为相信万一被讹诈、法律会还原真相,而不诚信的一方会受到制裁。
  信任的重建是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大力推行诚信教育、道德教育无疑极其必要。不过,当完全陌生的两个人相处并涉及种种复杂的利益时,道德是否缺席是谁也拿不准的事。核心的任务当是树立起法制的权威,让人们对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有信心,进而自觉按照规则和公共精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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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人性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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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社会已到老人倒地没人能扶的地步吗

  请问,当你在距离行车4至5米的距离内故意摔倒受伤能获赔10万元时,你愿意成为一名“碰瓷党”吗?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我愿意。

  16日,网友在一些网络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此案比“彭宇案”性质更恶劣。(8月19日《长江日报》)

  此案之所以比“彭宇案”性质更恶劣,缘于法官自己罗织了一条古今中外所没有的判决依据,即在没证据证明被告被撞的情况下,虚拟了老太因受驶来的距离不过4、5米的车辆惊吓才倒地受伤这一荒诞的判决依据。从车主许云鹤绘制的模拟现场图获知,他是按照行车箭头正常行驶,既没显示超速行驶,也没违章变道,如果此时没发生王老太意外翻越护栏摔倒的情节,车主一点过错都没有。

  显然,此事错在王老太。一是违反交通规则,翻越护栏;二是恶人先告状,没对停车救护她的车主说声谢谢,反而拿起电话告诉对方,“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三是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造成损害扩大,使车主额外承担87454.8元的残疾赔偿金。

  对这样心术不正的老太,法院在接到其诉状后,理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驳回其诉状,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不解的是,法院不但受理了她的诉状,而且做出了上述荒谬的判决。从判决书上的表述看,其判决的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依该规定,车辆与行人是否发生物理接触并不影响交通事故的成立,然后得出上述判决结果。

  真佩服法官的想象力,居然能从交通法上述规定中引申出这样的结论。依此类推,那任何车辆都必须保持与行人4到5米的距离,否则就是违章,万一行人在这距离中意外倒地受伤都得由车主做出赔偿。@“扬韬”的博友说得好:“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那这样一来,“碰瓷族”可就要交好运了:他们只消瞄准距离往行车方向一站、一倒,就能发洋财了,再也不要像从前那样免受皮肉之苦了。

  红桥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难道一点不问世事,竟然一点不知道自从南京鼓楼区法院炮制了“彭宇案”后,中国社会的道德指数直线下降,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正经受着全面瓦解的风险,国人再也不相信好心有好报的善恶报应说,什么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乐善好施等素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统统都被弃如敝屣,剩下的只是人心险恶,见死不救,而且还能从“彭宇案”中找到振振有词的法理依据。

  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当发展到老人倒地没人敢扶的地步,这个民族,这个社会一定出了大问题。不说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至少可以说到了危急万分的境地,离全面溃败已为时不远了。当此之时,作为肩负保护社会正义、人间良知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机关,必须正视这一现实,清楚此种反常现象发展下去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严守司法正义,做到不妄判,不冤判,更不能曲解法律法规昧着良心审判,就像许云鹤一案的判决那样,这样,只会加剧社会的不良发展,助长“碰瓷”、恶人先告状等不良风气,同时将自己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搭进去,全盘皆输。

  假如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许云鹤不服一审判决,已向中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那我发誓从今往后就要加入“碰瓷党”,信不信由你。
最后编辑1輩吇筷楽 最后编辑于 2011-09-22 16: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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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跌倒众人袖手旁观,如何挽回社会道德信心

  武汉一位老人因摔倒而窒息死亡,离家不到100米,从生到死的1小时里,围观者无人敢扶。发生在湖北的这起悲剧并非第一起,此前在深圳的一个小区里,类似情形已残酷地上演过一次。在其他一些地方,因此而丧生的事或许不多,但见倒地不敢救的事却不少。
  围观者所以袖手旁观,并非都是冷血,怕的是好心没好报,救人反被人诬,而被冤枉、被反诬的滋味不好受,更会因此而陷入身心疲惫的麻烦泥淖中。因而,在一些人那里,道德感再怎么强,道德冲动再怎么激烈,都可能被自己的理性警告而收敛进内心。这从某种程度上可说是几年前“南京彭宇案”、最近甚热的“天津许云鹤案”等酿下的恶果。
  类似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关键证据缺失。没有监控录像,没有目击证人,双方各执一词,既不能自证清白,又不能互证错误。而讲证据的法律,对此情况也会束手无策。如此纠缠不清,结果是大多数人们沉默了,谁也惹不起这样的麻烦,也就缩回了本想伸出的道德援手。无疑,类似案件的发生,必定有一方在绑架道德。
  当此之际,再多的空谈争论已是无用,要紧的是必须找到破解之法,才可能挽回社会的信心,减缓社会公众的道德焦虑感和恐惧感。否则,社会道德还会继续滑坡,残酷的道德悲剧还可能再上演。
  发生在江苏如皋的一起“绑架道德”未遂事件或许给人一个启示:面对“碰瓷”的“道德恶人”,也应施以相应的策略智慧。当初司机救倒地老人反被其诬,幸有车载录像还其清白。由此想到,破解此类难题或许还需要把“监控录像”作为一个策略,设置“囚徒困境”。当双方争论不休时,无论有无监控录像都先封存,告诫任一方撒谎,经监控录像证明后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在一定意义上,这种可能的监控录像,将会给绑架道德一方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而最终理性选择放弃。
  我曾提出,在证据缺失又难以寻证的情况下,则首先应当启动法院调解机制。也就是充分发挥法庭的调解能力,最终求得双方基本满意的共识。而在任何形式的调解都无效的时候,则应启动社会道德自我救赎机制。也就是考虑由有关社会公益基金买单,这个基金则可以由社会各界捐赠等设立。这是一种陷入困境下的社会道德良心的自我救赎,能够涵养社会道德良心,可以成为公众在伸出道德援手时免除后顾之忧的制度后盾。当然,法院也多了一层职责,防止一些人对基金进行讹诈,屡屡让基金当“冤大头”。
  事实上,当绑架道德的案件屡屡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仅仅采取单纯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基金奖励的办法,是不足以引导社会公众的道德养成的。面对绑架道德事件,躲避不是办法,束手无策更是不对。只有彻底破解了“道德绑架”难题,才可能有良好的“道德重现”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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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人性不要泯灭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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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府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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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社会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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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都穿越吧,
时下不好混了~

花开如云,把心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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