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醉驾致四车连撞 血检结果达标准三倍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勿酒驾!!!
今日(10日),《法制晚报》通过腾讯微博爆料称高晓松昨晚因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高晓松因涉嫌酒后驾车被警方带走。随后,腾讯娱乐致电高晓松经纪人求证,其电话一直处于忙碌状态。据知,高晓松现暂已离开警局,本周日将如约参加某音乐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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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检结果达醉驾标准三倍
根据警方对高晓松的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按目前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和醉酒的分届线计算,已达醉驾标准三倍。据目击者称,“他(高晓松)一下车,走路都直打晃,估计是喝多了。”
法律解读
2011年2月25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获得通过,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新增危险驾驶罪罪名,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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