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综合娱乐区Rising茶馆 ■质检总局副局长:早知牛奶加东西 不知是三聚氰胺■国家质检都查不出来请问凭什么只让明星一方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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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聊] ■质检总局副局长:早知牛奶加东西 不知是三聚氰胺■国家质检都查不出来请问凭什么只让明星一方株连

■质检总局副局长:早知牛奶加东西 不知是三聚氰胺■国家质检都查不出来请问凭什么只让明星一方株连

“既然有常设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应该让质检、工商、农业等几个部门齐头并进,现在又多了个中间环节,跟原来的管理有什么差别?”在北京会议中心九三学社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提出疑问。

他认为,“新食品安全法是好法,很及时,但解决问题还是不彻底。”比如,新法提到要设立常设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在后面说要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而原来国务院就有领导小组,有点多此一举。

支建华说,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有没能覆盖到的空白地带,“三鹿奶粉事件就出在这里”。他说,前面产奶与农业部门有关,后面制造奶制品有归质检部门管,“但奶站收奶这个结合部,却成了三不管地带”。

坐在支建华右边的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刘应明忍不住插话道:“奶粉中的三聚氰胺,量很大,质检部门竟然说不知道,很荒唐。”

支建华说,那是之前的检测标准,确实没有三聚氰胺这项。这不是标准问题,而是作假问题。

但支建华认为,现在的质检部门的标准也确实过时了。因为奶粉标准是按氮的含量高低来评价的,以前一头奶牛每天产奶几十斤,现在可以产100多斤,吃的还是草,产奶提高这么多,营养成分怎能达到原来的标准?

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志珍接过话茬,这就为掺假提供了可能。她说,中国的奶业发展不像一些发达国家那么规范,“人家是规规矩矩,我们有些搞的是歪门邪道。”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则认为,质检部门检测不出来,是检测方法有问题,不论怎么说都难逃其责。

刘应明则认为,从三鹿奶粉事件来看,质检部门确实应该吸取教训,不能老用过去那一套办法,因为行业发展很快。

委员们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主持人邵鸿不得不插话说,请大家安静一点,让支建华委员把话说完。

也许刚才的讨论提醒了支建华,他说,我国确实存在检测项目和标准缺乏问题。在有些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的监测指标有4000多个,但我国还不足300个,因此不难想象,为什么会经常出现“苏丹红”一类事件,而监管部门总是事后才发现。他呼吁说,国家标准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责任来。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也列席了今天的讨论会,并就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

支树平说,三鹿奶粉事件确实牵涉到许多家庭,许多孩子,“根据2008年12月的数据,到医院进行检查的孩子有3000万,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肾脏检查”。

检测结果发现,有症状的孩子大概有29万,住院的也有几万人。他语气沉重了起来:“。当时许多家长心急如焚,听到消息后,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跑。”

支树平说,委员们都谈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责任,“确实,我们是有责任的。我们该承担的要承担,该管好的要管好。”

他反省道:“我们负责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但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得不够——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哪些东西会发生问题,把握不到位;在原料的把关上,我们也有疏漏的地方……这付出了沉痛代价。”

他表示,三鹿奶粉出现问题后,质检总局当天下午就派调查组去了石家庄,晚上回来后就有了结果。第二天,开始统一检查,一共筛查了1000多家企业,其中800多家生产婴幼儿奶粉。最后,根据国务院要求,将所有检测出三聚氰胺的22家企业不管大小全部公之于众。2008年9月14日后,三聚氰胺成了必检项目。

但他说,在此之前,国家质检总局确实不知道奶粉中掺杂三聚氰胺

刘应明不相信,他插话道:“长期与乳业打交道,氮含量高不等于营养高,我觉得你们应该早知道行业里面的情况。”

王志珍院士也插话问支树平,“三聚氰胺有危害你们知道吧?”

支树平说,以前牛奶里加东西,质检总局是知道的,比如加水,导致出现了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也知道有些奶制品确实会被不法分子加各种东西,但确实不知道加的是三聚氰胺。

他介绍说,质检部门检测牛奶,往往是感官检测和理化检测。检测项目中,包括重金属、药残农残、微生物,以及某种可能的细菌,“如果有人说某种东西会引起健康隐患,我们会加入一些新的检测项目,认识到了危害就检查。”

他表示,在这个事件中,虽然质检部门不能推脱责任,但也不能承担无限责任——

牛奶的生产,涉及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奶农奶站由农业部门监管;到工厂里面,由质检总局监管;进入市场,是工商总局管;到了餐桌上,由卫生部管。“以前质检总局不管生产加工,2005年大头娃娃出来后,生产加工监管给了质检总局。这么几年的时间,仍处在衔接稳定的过程中。”

在支树平看来,三鹿事件虽然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暴露出来的社会诚信问题、检测标准的缺失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问题,仍然值得认真反思。





“我认为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冯小刚,对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提出异议,称“如果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那相关部门和发布机构也应该担责。”
昨日上午的政协小组讨论开始不久,冯小刚就开炮了:很多明星希望我在政协会上发言,关于食品安全明星代言连带责任,很多演艺明星对此都有意见。
他一连用了4个反问句:“如果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那电视台是否负责?新闻媒体是否负责?国家质检等部门是否能负连带责任?为什么单单明星来负连带责任?”
他说,我认为这个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如果要明星负责,那所有的质检部门应该负连带责任。
冯小刚称,其实,很多明星代言时都会问到产品是否有相关认证,“如果连国家的权威认证都不能信,那到底信谁的?”他举例说,一个方便面,“是不是要明星试吃半年,即使吃了半年,但你又能保证每一包都没有问题?”
冯小刚建议,明星代言是否担责的依据应该为是否有国家质检部门的认证,“如果没有认证,明星要负责任,有认证,明星不需要承担责任。”
此前,倪萍等多位明星表示不会再去代言食品广告。冯小刚则表示,如果国家质检部门认证的,当然可以代言,不应该害怕。


姜昆 法律定了就得接受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姜昆表示,既然食品安全法有规定,那明星就应该接受。
他称,明星就是公众人物,要对公众负责,因为你有很多别人没有的优惠条件,讲话比别人影响大,做事容易让大家信,所以越要注意,自律两个字很重要。
“即使法律定得有问题,你也得接受。”姜昆说。
濮存昕 应理性对待代言者
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则认为,明星代言的食品如果出了问题,应理性对待代言者,“可以让他的名誉受损,但不应该伤害他。”
濮存昕以三鹿事件为例说,如果一个产品之前所有检测都是合格的,牌照、年检都有,第二天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让明星去负责,是不对的。他认为,媒体的报道可以提到该代言人,他的名誉肯定有损失,但不要去伤害他,让他受到教训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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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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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中国的事情不是都能说得清楚的
GOOD GOOD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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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事,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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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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