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一个“菜鸟”对安全软件的看法
客观的讲
任何人和公司团体都有研发、制造、销售、合作经营杀软的自由权。
特别地说
互联网是相对开放和自由的,允许传播正当合法的东西,当然也会有灰色或者黑色、甚至黄色的东西存在,存在即合理。
审慎的话
杀软不同于其他用应软件,是基于保证自由网络的基本安全,保障用户的个人权益、隐私不受侵害和损失。对遏制一些不合法的网络欺诈行为,窃取其他用户隐私,谋取非法利益是功不可没的。
360杀毒从最开始的全面免费使用,改口为免费公测。
360杀毒自己公测,连起码的使用声明和免责声明都没发布。
360杀毒只查不杀,完全是个试验品。
有目共睹,出现大量误杀的不止瑞星一个软件,还有诸于QQ、浩方对战平台、GHOST一键还原....。
360杀毒,对于免费免费测试用户出现的问题,可以说基本属于“后果自负”。
本身的软肋还有,安装需要删除用户现有其他杀软,安装后不能删除,需要借助其他第三方软件卸载,对主流系统除XP外,其他操作系统基本不能兼容。
最重要的,这是个OEM贴牌推广项目,核心技术还在罗马尼亚。没有完全知识产权。所有的病毒库更新都须国外提供,自己的更新下载站点只是人家的一个镜像。
不能否定,360安全卫士对于截杀一些插件是有效的,至于恶软,说明一下,恶意软件这个词,应该属于360安全卫士。别忘记3721当初是谁家的孩子。
利用360安全卫士的口碑,来扩大360杀毒的市场,本身就是混淆视听,一种故意的误导行为。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是两个不同用途的产品。
归根结底。所谓360安全卫士的木马引擎还是安天的,安全游览器也是世界之窗的OEM版。
拿来主义、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洋为中用,是个好的市场经营手段,但是,不是以产品的成熟和技术的完善来服务广大用户,依靠华而不实的广告来忽悠人,甚至是移花接木欺骗人,吹的再好也是虚的,套用邓爷爷一句经典“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360杀毒的华而不实终将会被用户和市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