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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风云] 奥运会辞典

兴奋剂赛外检查
    亦称飞行药检,指在非比赛期间进行的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性的兴奋剂检查。1991年,国际奥委会特别通过了一项议案,率先在其医学委员会下成立了赛外检查委员会。如今,绝大多数国际体育组织和许多国家都已开始实施赛外检查计划。
    赛外检查可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进行,检查重点一般都放在训练阶段,特别是非赛季的训练阶段,因为运动员最有可能在训练阶段为增加肌肉力量、加速消除疲劳而使用违禁药物。

    赛外检查的对象主要是那些著名的运动员和在短时期内成绩有异常提高的运动员,所以运动水平越高、优秀选手越多的国家受到赛外检查的频率就越高。有些国际体育组织(如国际泳联)要求各国定期提供其优秀运动员(如成绩排在世界前30-50名者)最新的训练场所地址、宿舍地址和家庭地址,以便随时进行突击性的赛外兴奋剂检查。

    执行赛外检查的有关体育组织的代表、取样官员和监察员可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突然来到受检运动员的训练营地、宿舍或常驻地,要求进行赛外检查。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

    取样官员和监察员应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或反兴奋剂委员会的任命书。任何被飞行药检突然传唤的运动员如未在限定时间内到场接受兴奋剂检查,或者拒绝提供尿样, 都将被看作是拒绝接受检查,从而会受到处罚或被宣布兴奋剂检查结果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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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检测实验室
    为了保证兴奋剂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在检测过程中出现误差,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逐步建立起一个优秀实验室考核系统。每个新成立的实验室必须通过一系列的严格考试,才能获得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授予的国际检测资格。在取得这一资格后,每年还必须再参加一次复试,才能取得当年的国际检测资格。

    目前国际上共有27个兴奋剂检测实验室,但每年都有几个实验室因不能顺利通过复试而被降级或取消资格。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进行兴奋剂检测的技术难度很大、要求极高。要查出1毫升尿液中含有的2纳克(1纳克等于十亿分之一克)兴奋剂,就相当于在5个标准游泳池(50×20米)的水量中放入一小勺糖,然后随意抽取一小瓶进行化验。在过去的10年中,大约有十几个国家、二十多个实验室未通过复试。

    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于1989年正式通过了医学委员会的考试,取得了国际检测资格。在历年的复试中,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都顺利过关,是亚洲惟一一个连续10年复试合格的检测实验室。

    1998年,意大利的罗马实验室因足球兴奋剂事件被取消了年度考试资格,而泰国和马来西亚的两家实验室当年刚刚获得承认,其余24个实验室参加了10月份医学委员会的年检。结果,成功通过年检而被国际奥委会完全认可的有以下22个实验室:
    雅典(希腊)、巴塞罗那(西班牙)、北京(中国)、布隆方丹(南非)、科隆(德国)、根特(丹麦)、赫尔辛基(芬兰)、胡丁厄(瑞典)、印第安纳波利斯(美国)、克赖沙(德国)、洛桑(瑞士)、伦敦(英国)、洛杉矶(美国)、马德里(西班牙)、蒙特利尔(加拿大)、莫斯科(俄罗斯)、奥斯陆(挪威)、巴黎(法国)、里斯本(葡萄牙)、布拉格(捷克)、悉尼(澳大利亚)、东京(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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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休战
    国际奥委会根据古希腊奥运会神圣休战(Olympic Truce)的做法设计的一项国际和平活动。1912年第5届斯德哥尔摩奥运会时, 欧洲上空战云笼罩,大战一触即发。顾拜旦依据古代奥运会神圣休战精神,提出1916年第6届奥运会举办地放到当时战争策源地柏林,以此来消除这场灾难。当时, 奥运会会址需在柏林、布达佩斯和亚历山大3个城市中选择,匈牙利籍奥委会委员理解顾拜旦的苦衷,取消了在布达佩斯举办的请求。尽管军国主义还很猖獗,德国政府还是接受了顾拜旦的提议,同意在柏林举行。然而, 1914年萨拉热窝事件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8月的枪声击碎了顾拜旦"神圣休战"的梦想, 甚至柏林奥运会也被迫取消。此后,1940年东京第12届和1944年伦敦第13届奥运会再次因战争而取消。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举行前夕,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对战乱不已的南斯拉夫进行制裁,体育也在制裁范围之内。国际奥委会与联合国达成一项协议,允许南斯拉夫运动员以个人身份参赛,并临时承认波黑国家奥委会,邀请其参加这届奥运会。根据国际奥委会与联合国一道提出的倡议,巴塞罗那奥运会期间波黑交战双方得以停战。这件事给国际奥委会启示,可以使处于战乱的国家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并利用奥运会对战乱进行和平干预。1993年,由184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联合签署, 国际奥委会向联合递交了奥林匹克休战议案。在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加利的支持下, 1993年10月25日出席联合国第48次大会的121个国家一致通过了该提案,要求联合国各成员国在每届奥运会开幕和闭幕前后各一周以及奥运会期间,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遵守奥林匹克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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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勋章
    1974年国际奥委会在维也纳会议上做出决定,凡是在体育工作中模范地遵守奥林匹克原则,积极地宣传奥林匹克理想, 成绩卓著,以及对奥林匹克事业做出贡献和在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授予奥林匹克勋章(Olympic Order)。但国际奥委会现任成员不在此列。

    国际奥委会为此建立了由7人组成的"奥林匹匹克勋章理事会", 负责提名, 供国际奥委会执委会讨论。勋章分金质、银质、铜质3种。金质勋章一般只授予为发展体育运动、宣传奥林匹克理想做出重大贡献的国家领导人、已退休并健在的国际奥委会的领导人; 银质勋章授予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建立了功绩的奥林匹克优秀选手、国家或地区奥委会与体育界的领导人,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铜质勋章授予在奥运会或体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运动员或体育工作者。世界上很多知名人士获得过奥林匹克勋章,比如南非前总统曼德拉、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中国前副总理万里等。截至1999年底, 中国共有19人获得了国际奥委会颁发的奥林匹克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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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1983年, 在巳登-巴登召开的国际奥林匹克大会期间,萨马兰奇主席提议成立一个国际体育的仲裁机构。这是因为他已预见到体育界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纠纷。在此之后,以国际奥委会委员姆巴伊为首的工作小组即开始筹备。1984年6月,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CAS)正式成立。至1993年9月, 该法庭共处理了109例案件。这些案件的处理方式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1.解决普通的争议案件; 2.解决根据体育组织的章程上诉至法庭的案件 ;3.调解社会体育团体之间的纠纷;4.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5.调解体育范畴内的一般性纠纷。根据当时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条例》,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独立的机构, 但该法庭的主席要由国际奥委会主席从法庭的组成人员中指定, 而且该人还必须是国际奥委会委员。该法庭由60名成员组成,一切支出由国际奥委会负担。很显然,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经济上都依附于国际奥委会。   

    20世纪90年代以后,  随着体育商业化程度的加深, 体育领域内出现纠纷的种类和数量都越来越多,国际奥委会与其他体育组织之间也经常出现一些利益上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要树立自己在国际体育界的权威性,就必须尽量摆脱对国际奥委会的依附, 真正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国际体育仲裁机构。1994年, 国际奥委会和其他一些国际体育组织酝酿对仲裁法庭进行改革, 具体措施是在法庭之上成立一个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Intemational Council of Arbitration of Sport)。该理事会由社会知名人士和体育界人士共同组成,任务是保障体育仲裁法庭的独立性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在行政管理及财政上负责监督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另外,法庭的章程也进行了修改,在人员组成上减少了由国际奥委会指定的人数,而增加了诸如运动员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指定的人数, 以使这个组织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在财政上,该法庭也开始接受社会的赞助,而不再仅仅依靠国际奥委会。这些改变有效地加强了这个体育仲裁机构的独立性,使之有可能在国际体育界树立自己的权威。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确实为达到这个目的作了很多努力。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和1998年长野冬奥会上, 该法庭成功地处理了布罗曼坦案和罗斯案,并在处理这两个案件时推翻了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的处罚决定,维护了运动员的权益。这两个案件堪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代表作。到今天,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已经颇有名声,隶属于不同单项联合会的运动员们在因兴奋剂等问题而发生纠纷时已经习惯于上诉到国际仲裁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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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科学大会
    自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起, 较为正式的世界性体育科学大会均于每届奥运会前在奥运会举办国举行, 这种做法逐渐成为惯例。1964年的会议名为"国际体育科学大会"(Olympic Scientific Congress), 会议内容开始具有综合学科的性质。1972年在慕尼黑第一次使用了"奥林匹克科学大会"的名称。

    奥林匹克科学大会组委会一般由奥运会举办国的国家奥委会确定。组委会通常在会前4-5年就着手筹备, 如确定会议主题,论文征选 , 发出会议邀请,编制经费预算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奥林匹克运动的不断发展, 奥林匹克科学大会讨论的主题逐渐集中到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学科,如奥林匹克运动史、体育美学、奥林匹克理想教育、妇女参加奥林匹克运动、运动医学、运动心理学、生物力学、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各个方面。历届大会都编有《奥林匹克科学大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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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长跑日
    《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之一是吸引尽可能多的民众参加体育运动。1948年1月,国际奥委会在圣莫里茨举行的第42次全会上决定,此后在每年6月23日举行世界性庆祝活动, 以纪念国际奥委会的诞生,宣传奥林匹克理想, 推动大众体育的开展。这就是奥林匹克日(Olympic Day)。当年6月23日举行了首次奥林匹克日活动,参加的国家有葡萄牙、希腊、奥地利、加拿大、瑞士、英国、乌拉圭、委内瑞拉和比利时。此后, 在每年的6月17-24日之间, 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都要组织各种庆祝活动。

    1987年在国际奥委会大众体育委员会的倡议下, 开始举行"奥林匹克日长跑"活动,目的是促进大众的开展。长跑的距离因性别、年龄不同而异,平均距离约为10公里。随着这项活动的规模和影响日日益壮大,一些残疾人也加入进来。许多国家除举办长跑活动外,还组织自行车、足球、排球等体育比赛,并有文娱表演活动。中国从1986年起亦在每年的6月23日举行包括长跑等各种大众体育项目在内的奥林匹日活动。各国的奥林匹克日活动得到国际奥委会的赞助,每个国家可申请得到1000份由国际奥委会主席签名的参加者证书和1500美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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