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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青年用勺子攻击警察 被开枪致死惹质疑

湖北青年用勺子攻击警察 被开枪致死惹质疑

汉网5月16日报道 5月7日,武汉市青山区一男子在闹市街头被警方开枪击毙。警方消息称,该男子持刀打砸行凶,暴力袭击“110”巡警,民警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一枪将其击伤,经抢救无效身亡。而一周之后,有网友在汉网论坛发帖,对该说法提出质疑。

5月13日,母亲节,汉网网友探望死者彭波的母亲万金枝。其间,网友根据目击者的叙述,描述了案发经过:7日下午1点左右,彭波光着上身被5、6个警察追到一家理发店门口,此时他扔下凶器,举手投降。民警们并未抓捕,而要彭波跪下,彭波不服从,于是继续遭到攻击。身高1米84的彭波挣脱之后,朝双洞桥方向逃去。双洞桥附近的商铺老板称,彭波一边跑一边左右探望,冲进一家湘澧牛肉鲜米粉,问店员要刀,找寻未果后,拿起锅里的勺子就跑。这时,店里服务员注意到,彭波的右手已是鲜血直流。彭波拿起铁勺后,朝追捕的民警冲去,民警掏枪与其对峙。彭波当时情绪激动,指着自己脑门嚷,“有本事就一枪打死我!”随即,彭波举起勺子欲攻击民警,举到半空时,民警开枪,一枪将其击倒。20分钟后,待救护车赶到时,彭波的血已停止流出。

对此,网友提出三点质疑,对彭波与警察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民警为何不直接抓捕?彭波举起汤勺意欲袭警时,警察为何不做鸣枪示警,而是直接将其击毙?彭波在被枪击后,命在旦夕时,路边警车为何不及时出手相救?

汉网连线死者母亲万金枝,她告诉记者,最后看到彭波时,彭波已面目全非。“脸上只有眉毛我还认得出来,眼睛、嘴巴全是肿的……弹眼足有硬币大小,穿过脖子两边。”万金枝十分肯定,彭波没有精神问题,且在街坊四邻中的口碑极好,是公认的“老实伢”。

随后,汉网连线了万金枝的邻居和案发现场附近商贩。邻居赵女士介绍,彭波生前极孝顺,十分节省,常常用打散工赚来的不多的钱贴补家用;一位94岁的老人称,彭波与母亲一起生活很不容易,不象一个会惹事的孩子;双洞桥附近的网吧老板也证实,附近居民对彭波都很熟悉,他言语不多,十分老实。

汉网咨询了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良涛,吴律师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规定,两个前提下,警察可以使用枪支器械,一是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行为,可以使用武器;二是对于放火、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犯罪暴力行为后拒捕逃跑者,警察可以开枪。若是上述两个条件都未符合,没有达到其威胁程度,警察的开枪行为可列为滥用枪支。

吴律师说,彭波若是“用勺子拼命打持枪警察”,则构成袭警,但是否危及警察生命安全,则还需斟酌;若如目击者所述,彭波仅是举起铁勺,以言语威胁,未对警察产生实质性伤害,则其行为还不构成袭警。而且从现场力量对比来看,6个警察足够制止拿铁勺威胁警察的彭波,因此可能不构成危及警察生命。

按照规定,警察若因故意或者重大错失为公民造成违法侵害,国家将提供赔偿。

目前,据彭波家人透露,警方的说法是彭波属于暴力袭警拒捕,事件的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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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节选) 

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最后编辑2007-05-16 16:31:21.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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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每次来都带来这种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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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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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勺子拼命打持枪警察”,则构成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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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可以加上  用勺子的把拿枪的“吓得”不知所措,误伤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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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楼主,转帖不给链接!搞得我半天也找不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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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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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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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的贴子】哈哈哈,可以加上  用勺子的把拿枪的“吓得”不知所措,误伤了  哈哈
………………

這年頭,都說不怕死,真要死起來了,都怕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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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一枪将其击伤,经抢救无效身亡.看来警察没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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