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卡卡安全论坛综合娱乐区Rising茶馆 湖北侦破“熊猫烧香”病毒案 嫌犯获利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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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侦破“熊猫烧香”病毒案 嫌犯获利10万余元

湖北侦破“熊猫烧香”病毒案 嫌犯获利10万余元

新华社武汉2月12日电 (记者方政军) 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



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据介绍,2006年底,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并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等功能。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

  今年1月中旬,湖北省网监部门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对“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开展调查。经查,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为湖北省武汉市李俊,据李俊交代,其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李俊还于2003年编写了“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另外,本案另有几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和QQ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目前,李俊、雷磊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李俊=whboy



最后编辑2007-02-12 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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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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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定义.其犯罪形式包括三种:一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的行为;二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行为;三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行为。
触及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妈的 判死他  加大宣传力度  制造病毒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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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已经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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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最后一个,现在破坏力超越熊猫的虫子开始频现,战争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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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赚了那么多
操,我的电脑也差点中
真概判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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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光明大道不走,却选歪道,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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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四川的一个人判了18年.
whboy应该判20年以上才可以.
因为他的病毒属于攻击性,也有侵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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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等你出来啊!!怎么就那么的不小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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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不会因为作者被逮捕就消失,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病毒出现,就算作者坐一辈子牢,熊猫还有其他已经出现和还没出现的破坏力超强的病毒,还是会继续在网络上肆虐。唉!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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