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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sheng1000的贴子】并不是说一个人不能为社会创造什么,就没有生存的权利! ........................... |
一个成年人当成为社会的累赘时,就会迅速的选择死亡.因为他活过
一个脑干死亡的人,如果他生前签署过器官捐赠,亲人有权利结束他的生命.
一个残疾小儿,是生存还是折磨.其实我们健康也是错,错在给他们精神压力了.因此我们就比杀人犯更可恶.因为是父母和亲人让他们身体上受折磨,精神上受痛苦.即将受双料的痛苦我们也让他们生存?为了什么,是人权还是私心?
当然,MM有异议就不杀.孩子是MM身上的一块肉,谋杀孩子就是谋杀MM,还有再生孩子也是痛苦的.
话说多了,只要缺陷发生了,就是痛苦的事.怎么说怎么办我也不想出主意,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