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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娱乐区 » Rising茶馆 » 【6.18今日话题】黑龙江诱杀女孩夫妇见面 互在胳膊上刻对方名字
茶馆小二 - 2014-6-18 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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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白云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xxx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判决结果,记者第一时间对押解法警、胡依萱的家人进行了采访。

胡父在电话中说:“我和孩子她妈对这个判决结果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希望法院同样判决谭蓓蓓死刑。”

据一路押解、陪同庭审的法警徐振楠介绍:“听到判决的那一瞬间,白云江害怕得腿肚子直哆嗦,要不是我扶他,他肯定支撑不住。给我的感觉是,他当时的脑袋是空的,已经崩溃。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地蹙眉、不断地摇头。在法庭上,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在法官问他是否提出上诉后,声音无力地回答了一句‘上诉’。”

而据在场的法警和旁听人员介绍,谭蓓蓓的表现则比她丈夫平静得多。据徐振楠介绍,在法庭宣判的半个小时里,谭蓓蓓始终低着头,低垂着眼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肢体也没有任何动作,看不出她在想什么。这不禁让记者回想起采访中,桦南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伟眼中的那个谭蓓蓓,“冷血”、“镇定”。

令徐振楠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在法庭外的走廊里,白、谭二人前后走出法庭的间隙,谭蓓蓓回头瞟了一眼白云江,在没有对视的情况下,谭蓓蓓对白云江平静地说:“我一直都在想着你,是我对不起你,我在胳膊上刻了你的名字。”听到这话,白云江颤抖着声音说:“我也在胳膊上刻了你的名字。”“说这话的时候,二人的脸上均没有任何表情,随后他们被押解上车。”

据法警回忆,12日开庭当天,白云江就曾表示想见谭蓓蓓一面,被法警拒绝了。听完审判结果返回看守所的路上,白云江同样没有说话,只是摇头,说“不信这个现实”。

坐在电脑前,记者的脑海中反复出现二人在法庭外遇到的情景。也许在旁人眼中,这种几乎于变态爱恋的方式让人无法理解,但又似乎让他们刻骨铭心。刻的那一瞬间,他们想的是什么?有爱恋?有悔恨?可能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不舍!
天月来了 - 2014-6-18 9:04:00
还弄个伟大的东西出来呢?

法律啊,必须得两个都死刑啊,否则以后还会有这样的女人出现的。
茶馆小二 - 2014-6-18 9:08:00
这个女人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为什么不懂 - 2014-6-18 9:12:00
按现行法律解释,最高貌似真的只能判这女的无期。
茶馆小二 - 2014-6-18 9:33:00
无期一般都能改有期吧,表现好
为什么不懂 - 2014-6-18 9:42:00
现在有限制减刑的
茶馆小二 - 2014-6-18 9:45:00
是就不允许减还是?如果无期的话一般第一次减刑是不是就成了15-20年的样子了
为什么不懂 - 2014-6-18 9:45:00
也是能改成有限貌似,但不能低于15年以下这样吧。
傻小儿 - 2014-6-18 10:13:00
死不足惜
茶馆小二 - 2014-6-18 10:24:00
死了节省多少能源
唉鄙视 - 2014-6-18 10:52:00
过于人道就是不人道
黑暗メ骑士 - 2014-6-18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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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小二 - 2014-6-18 11:32:00
孩子是无辜的,可是生下来再判死刑没妈也不人道...可是生下来谁养呢?
没人养学坏了怎么办?过得很悲惨怎么办?
黑暗メ骑士 - 2014-6-18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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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懂 - 2014-6-18 11:35:00
法律还是不够说明,法律当时的意思是怀孕的总不能判死吧,一尸两命呢,而且生下来也要哺乳,孩子的哺乳权不能剥夺,所以这女的估计也是生完孩子一年后才正式服刑,至于你说的谁养,可以说,绝对不是老妈养,她要服刑,要看老爸和老妈的直系亲属要不要,如果两方都不要,就申请送福利院了。
茶馆小二 - 2014-6-18 11:36:00
呵呵,法官恰恰应该考虑吧,执法者不考虑谁考虑?平民百姓吗?我们考虑有用吗?

@不懂,我觉得这种死不悔改的,就应该过了哺乳期判死,别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不是只有他们身体的生命应该尊重
黑暗メ骑士 - 2014-6-18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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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月来了 - 2014-6-18 11:46:00
怪不得中国的法律依赖的不是法,而是人的感情

法官只根据现实事件所能提供的人的感情的变化来判。

很搞笑的中国人治观念

例如,一个百万富翁没撞人,但是扶了一个被撞的人,因为无法证明自己没撞,所以法官依据此次事件中体现的人的感情的变化来判了:富翁相比被撞者属于强势群体,被撞者属于弱势群体,依据人之初性本善的善的理念出发,应该照顾弱者,所以判富翁赔二三十万给予被撞者。

这目前已经是判罚的基本原则了,全国到处都是这样的基本原则。

例如小偷,爬七楼,被偷者喊谁呀,干什么的?小偷心慌了,干脆直接跳下去了,重伤,这时候,不论偷之前,还是偷之后,还是伤之后,小偷一直都是弱者(因为穷才偷嘛,穷人自然比富人弱了),因此,本案小偷可以起诉被偷那家,因为那家不吓唬,不喊,就不会导致小偷重伤,因为小偷的行为罪不致重伤,所以被偷喊话者必须适当赔付,最后以被偷喊话者赔两三万了事。

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的法律。

一个人强闯私人领地,你要弄死他,你就倒霉了,因为人家属于弱者,罪不致死滴。
游侠双子星 - 2014-6-18 11:49:00
垃圾!:kaka7: :kaka7:
茶馆小二 - 2014-6-18 11:52:00
呵呵,建议看明白我质疑的是什么
黑暗メ骑士 - 2014-6-18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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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小二 - 2014-6-18 12:01:00
我记得以前的法律不是这样的,现在过于强调人权、人道,反而忽视了受害者的人权,对受害者不人道了
矫枉过正也许是走向正确的必经之路吧....希望能早点正确了

暗骑我觉得你似乎不是回错楼层,是没有看明白反讽修辞哟:kaka12:不过二月也没看明白,应是我用的太高深了:kaka11:
天月来了 - 2014-6-18 12:34:00
是你用的太傻了
佛耳 - 2014-6-18 12:35:00
:kaka10: 俩个都该判死刑
鬼鬼小猫咪 - 2014-6-18 12:40:00
案情不清楚,我就不做评论了。
茶馆小二 - 2014-6-18 12:51:00
是你太不懂我了:kaka3: 伤心
游侠双子星 - 2014-6-18 17:03:00
被杀害的小孩他父母不心疼!:kaka7:
茶馆小二 - 2014-6-18 17:05:00
心疼,无奈也
为什么不懂 - 2014-6-19 10:18:00


引用:
原帖由 茶馆小二 于 2014-6-18 12:51:00 发表
是你太不懂我了:kaka3: 伤心


关我什么事
茶馆小二 - 2014-6-19 10:36:00
:kaka8: 我也不知道了,都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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